31日,武漢女子監獄、何灣勞教所、柏泉勞教所等11個監獄、勞教所正式挂出了法律援助站(室)標牌。
按省司法廳10月31日召開的全省監獄、勞教系統法律援助專題會議的決定,今年12月31日以前,全省所有的監獄、勞教所都要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室),法援律師的辦案補貼原則上由省司法廳從法律援助業務經費中支出。
建立服刑、勞教人員法律援助制度,尚處在探索階段,在全國也不多見。《湖北省司法廳關於對服刑人員勞教人員法律援助實施辦法》規定,法律工作室將為服刑和勞教人員這一特殊群體,尤其是其中家庭經濟困難者提供有針對性的無償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