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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公安廳:嚴禁利用換發二代身份證亂收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3日   來源:甘肅日報

    甘肅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就近期蘭州市一些派出所在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過程中出現的亂收費問題進行説明,鄭重重申: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核定的收費標準,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目向群眾亂收費。

    經調查,在換發二代居民身份證過程中,蘭州市一些派出所以為群眾打印照片為名,向群眾收取10元打印費。省公安廳認為,這是嚴重的違規行為,暴露出一些基層公安機關服務群眾意識淡薄、執行上級要求態度不堅決、工作不落實等問題,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形象,違背了人民群眾的利益。目前,省公安廳紀檢監察部門正在對違規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對亂收費行為將堅決查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省公安廳重申: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對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每證收取工本費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每證收取工本費40元,辦理臨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每證收取10元。

    省公安廳還將對各地換發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收費情況以及服務群眾的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借換發二代身份證之機亂收費的將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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