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從北京市建委獲悉,《北京市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目前正在各區縣試行。按照《辦法》,市區兩級建委將對建築業企業資質實行積分式動態監管,施工企業一旦出現隱瞞或謊報安全事故情況一次性被扣10分,將立即停工整頓,情節嚴重的可能被吊銷資質證書。據悉,《辦法》將於2007年在全市範圍內全面施行。
據了解,目前很多建築企業發生安全事故後,經常以瞞報或謊報等形式逃避處罰,給主管部門的調查取證帶來很大阻礙。對此,該辦法制定了一個專門針對建築企業違規行為的記分標準,在一個考核週期內(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企業存在的不良行為打分。
據介紹,發生三級及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資質的,未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以欺騙、賄賂等方式取得資質證書的,一次性記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