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北京市黨政機關政務公開之後,北京市學校、醫院、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交等公共服務部門和單位也將重點從職能、辦事、決策、審批和廉政紀律五個方面全面推行辦事公開。這是11月14日從市紀委下發的《關於加強公用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的意見》中獲悉的。
“公用事業單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載體,是政府向人民群眾提供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平臺,公用事業單位的工作事關千家萬戶。”為此,《意見》提出,公用事業單位要圍繞群眾普遍關心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最容易引發矛盾或滋生腐敗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利用新聞發佈會制度、開展社會公示活動等多種方式,側重五個方面公開:職能公開,公開部門的服務範圍、責任分工;辦事公開,公開服務事項的辦理依據、流程、時限、收費標準和辦理結果;決策公開,公開重要決策事項、決策方式、決策結果;審批公開,公開審批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時限和結果;廉政紀律公開,公開廉政承諾、辦事紀律、投訴舉報電話、諮詢服務電話。
《意見》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理念,特別提出要主動服務: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變更、重要決策制定等問題,要主動徵詢人民群眾的意見;對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要事項,要及時、主動地向人民群眾提供諮詢,廣泛告知;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業問題和不足,要採取有效措施,大力整改;對重點工程、重大項目要上門服務;對邊遠山區辦事不便、孤寡傷殘、行動不便等弱勢群體,要主動提供便捷服務,幫助排憂解難。對暫時不能公開的,要説明情況,並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公開。
《意見》還要求健全辦事公開問責制:把落實辦事公開納入幹部及職工德、能、勤、績、廉考核範圍,納入社會評議行風的範圍。對敷衍塞責、工作不力、搞形式主義的,要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對弄虛作假、侵犯群眾民主權利、損害群眾合法利益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查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