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月起,海南省城市低保對象補助水平將全面提高。根據省民政廳的部署,各市縣城市低保對象補助水平均提高10元以上,使全省城市低保對象人均補助水平從56元提高到不低於68元,本月底前兌現。
據了解,目前海南省有城市低保對象7.56萬戶、16.64萬人。根據不同類別城市低保對象人員的具體情況,海南省對城市低保對象實施分類保障,分類管理。全省16.64萬城市低保對象中,一類“三無人員”(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法定贍養人無贍養能力)1.53萬人,佔9.19%;二類“老、弱、病、殘、單親人員”5.8萬人,佔34.85%;三類“下崗、失業、低收入人員等” 9.29萬人,佔城市低保對象的55.82%。通過分類管理,對不同類別的低保對象給予不同的補差額,各市縣一般對一類“三無人員”的補助水平要比“二類”和“三類”高,有8個市縣按照保障標準全額補給。
目前,全省各市縣城市低保標準從100元到221元不等,人均補助水平最高的為84元,最低的為35元。提高標準後,人均補助水平最高的將超過94元,最低的將不低於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