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醫考委發〔2006〕6號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
經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2006年12月8日會議討論決定,2006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線分數為:
臨床執業醫師:360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183
口腔執業醫師:360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190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310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174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醫師:345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203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執業醫師:345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203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醫師:290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51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蒙醫執業醫師:290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51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醫師:305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45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藏醫執業醫師:305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45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醫師:312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21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維醫執業醫師:312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21
具有規定學歷的傣醫執業醫師:271
具有規定學歷的傣醫執業助理醫師:138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傣醫執業醫師:271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傣醫執業助理醫師:138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78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196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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