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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正霖在全國公路養路費徵收工作會議上講話全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08日   來源:交通部網站

在全國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交通部副部長 馮正霖

同志們:

    剛才,許如清同志(係部財務司司長,編者注)傳達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燃油稅正式實施前切實加強和規範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李盛霖部長在剛剛閉幕的全國交通工作會議上,對這項工作也提出了總體要求。新年伊始,部專門召開這次會議,目的就是要進一步認真學習和全面貫徹落實國辦《通知》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和規範養路費徵收管理的各項工作。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充分肯定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績

    公路養路費開徵于1950年8月,是新中國開徵最早的國家規費項目之一。在56年的發展歷程中,養路費徵管工作經歷了多次管理體制改革和徵收標準調整,內外部環境也發生了劇烈而深刻的變化,但全國廣大徵稽工作者始終堅持以服務公路交通事業發展為大局,恪盡職守,奮發進取,勤勉工作,默默奉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為推進我國公路交通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一)規費收入穩步增長

    近年來,面對日益突出的公路建設養護資金供需緊張的矛盾,各地交通主管部門不斷加強對養路費徵收工作的領導和指導,積極協調和解決出現的各種問題。各級徵稽機構緊密聯絡當地經濟發展實際,堅持開源和節流並重,挖潛和堵漏並舉,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推動養路費收入穩步增長。自1950年以來,全國養路費平均每年收費額增幅為16%。1999年以來,在稅費改革的影響下,平均增幅也達到10%左右。

    (二)徵管工作有序開展

    各地加強了法制建設,相繼出臺了一些地方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不斷完善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體系,有效地規範了本地區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徵稽機構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加強與公安、財政、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為養路費徵管工作營造了良好的環境。在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中強化信息化建設,普遍實行了微機徵費和電子稽查,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還有針對性地開展了外挂車輛治理、“大噸小標”車輛更正、逃漏費打擊和徵費秩序整治等專項活動,基本保證了養路費的依法、足額、有序徵收。

    (三)隊伍素質明顯提高

    各地交通主管部門和徵稽機構高度重視徵稽隊伍建設與徵稽人員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了徵稽業務、財務管理、普法教育等專項培訓,提高了徵稽人員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教育和引導廣大幹部職工愛崗敬業、樂於奉獻,進一步強化團隊精神。近年來,受燃油稅改革等多種因素影響,全國徵稽戰線的廣大幹部職工,克服困難,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始終保持著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強大的戰鬥力,體現了高度的責任感和強烈的事業心。實踐證明,徵稽隊伍是一支有戰鬥力的隊伍,也是一支經得起考驗的隊伍。

    (四)便民服務全面推進

    各地徵稽機構在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中,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多角度、全方位地為車戶提供便利服務。大部分省市都實現了省級區域內聯網徵收養路費和異地互徵,推廣了短信提醒繳費;一些地方還開展了銀行代徵、上門徵收、郵寄養路費票證等服務,實施了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繁忙時期延時服務等工作要求和制度。經過大家的積極努力,全國養路費徵收工作的便民利民服務水平不斷提升,車主車戶對養路費徵管工作的滿意度逐步提高。

    (五)精神文明建設成效顯著

    各級徵稽機構高度重視文化建設,努力把徵稽系統的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在各種複雜的形勢下,徵稽系統廣大幹部職工始終堅守崗位、鍛鍊作風、凝聚精神、積澱文化,涌現出了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大部分省、區、市的徵稽機構都進入全國交通系統文明行業的行列。

    總的來看,近年來全國交通工作能夠取得今天的成就,凝聚了幾代交通徵稽人的心血、智慧和辛勤的勞動,還有一些同志甚至獻出了寶貴的生命。在此,我代表部黨組,向全國交通徵稽廣大幹部職工表示最親切的慰問和最衷心的感謝!

    二、必須正確面對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挑戰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全國養路費徵收工作中還存在著一些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主要體現在:

    第一,受燃油稅改革方案出臺等因素影響,一些地方欠、逃、抗繳公路養路費的問題突出。自1999年國家明確燃油稅改革方向以來,燃油稅的開徵問題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特別是近年來,欠繳、逃繳甚至暴力抗繳養路費的事件急劇增加,養路費徵收正常秩序受到嚴重衝擊。去年下半年以來,有關養路費徵收的合法性甚至被質疑。一些地方連續出現起訴交通部門“非法”徵收養路費的案件,養路費徵收工作的環境進一步惡化。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就此問題答新華社記者問發表後,儘管目前有關養路費徵收合法性的質疑聲音已經基本平息,但由此引發的負面影響,卻會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影響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二,以逃費為主要目的的車輛外挂現象嚴重,對道路交通安全、規範徵收管理帶來嚴重影響。車輛外挂的現象已經遍及全國。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外挂的貨車超過15萬台100萬噸,每年因此流失的養路費高達20億元以上,一些地方已先後出臺措施,採取補徵養路費差額或處罰等方式,對外挂車輛進行專項治理。但由於各地標準和認識不統一,加之缺乏有效的溝通與協調,導致部分合法繳費的車主利益受損,已成為影響社會公平、正義和交通行業政府公信力的突出問題。

    第三,養路費徵收計量標準有待改進,現行計量方式已經不能有效保證車輛繳費的公平與公正。長期以來,養路費一直按車輛標定裝載質量收取。但近年來,由於車輛“大噸小標”、假參數、一車多證以及同一車型不同標記裝載質量的現象極為普遍,相同或相似車型應繳養路費的數額也出現了較大的差別,年繳費差額有的高達兩三萬元以上。嚴重失衡的規費負擔導致車主與車主之間、車主與政府部門之間産生重重矛盾,許多地方已經出現了群體性上訪等事件。

    此外,由於公路養路費徵收制度自身存在的缺陷和養路費徵收的相關政策未能隨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與完善,導致工作實踐中出現的問題不能及時解決,加之省際間又缺乏有效的協調,各地對糾正存在問題所採取的措施有一定的局限性。這些都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當前全國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主要面臨著“四個挑戰”。

    一是公路發展帶來的資金需求性挑戰。目前我國路網總里程已達348萬公里。養護好、管理好這麼大規模的路網,滿足正常養護經費投入,每年至少需要1000億元的資金。而目前全國養路費中真正用於公路維修和養護的資金約為500億元,公路養護管理的資金缺口很大。依法加強公路養路費徵收和使用管理,做到公正公平、應徵不漏,最大限度地滿足公路養護資金需求,是徵稽工作必須落實好、完成好的重要任務。

    二是燃油稅改革帶來的環境性挑戰。開徵燃油稅以取代養路費等交通規費,建立以燃油消耗量為基礎的稅收制度,是參照國際慣例確立的公路養護資金籌集方式的改革模式,國辦《通知》進一步肯定了燃油稅改革方向。在燃油稅改革未正式實施前,部分車戶按章繳費的意識會有所鬆懈,局部地區逃繳拒繳的現象會有所增加,徵稽隊伍內部也會有一些情緒波動,必然會對徵收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帶來影響。特別是在發生涉及養路費徵收的突發事件時,個別未經深度調查核實的媒體報道更會對徵稽工作帶來負面效應。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徵稽機構必須客觀、正確地引導媒體輿論,在認真審視自身不足,積極規範管理行為的基礎上,努力營造良好的徵費環境。

    三是繳費主體多元化帶來的服務性挑戰。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家庭擁有的車輛逐年增多,小型車輛越來越多,徵收對象趨於多元化,特別是我國公民法律知識和依法繳費意識的增強,從另一方面也對徵稽工作提出了更科學、更規範的工作要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徵稽機構必須堅持以車戶為本,不斷改革徵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為車戶提供高標準、深層次、全方位的優質服務。

    四是車輛流動性增強帶來的管理性挑戰。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城鄉之間、地區之間人員流動與貨物流通數量增加、範圍擴大,車輛跨區域運行更趨頻繁,這些都加劇了養路費徵收管理的難度與複雜性。在堅持屬地徵收原則的同時,要進一步採取措施,服務好正常跨區域行車、管理好短期調駐車、治理好長期外挂車,真正做到既確保應徵不漏,又避免重復收費和擾民傷民,是徵稽機構必須解決好的現實問題。

    三、準確把握《通知》精神,切實做好公路養路費徵管工作

    面對當前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確保交通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要求,以更好地服務於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服務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於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佈了《關於在燃油稅正式實施前切實加強和規範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體現了國務院對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視,對於進一步明確和完善養路費徵收工作的政策依據、加強和規範全國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徵稽機構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全面貫徹落實。具體是要“堅持三個原則”、“抓好五個重點”、“做到四個加強”。

    (一)堅持三個原則

    一是堅持以大局為重的原則。養路費徵稽工作必須服從於國家經濟社會改革的大局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啟動燃油稅改革,並以燃油稅替代公路養路費等交通規費,是國家明確的改革方向。實行稅費改革,將更有利於建立起科學的交通基礎設施維護和建設籌資渠道。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徵稽機構必須堅決服從改革的大局,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同時,必須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在燃油稅正式實施前切實加強和規範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既要保障公路養護資金持續穩定增長,又要考慮車戶負擔合理公平;既要立足當地客觀情況、科學制訂徵收標準和優惠辦法,又要注重保持全國養路費徵收秩序規範平穩;既要加強徵收稽查管理,確保養路費足額徵收,又要加強溝通和協調,切實維護車戶的合法利益,杜絕重復徵收或隨意補罰。各地要堅決糾正和杜絕通過降低費額來吸引外地車輛挂靠、搶挖費源等損害公民合法繳費權益的行為。

    二是堅持便民利民的原則。交通徵稽工作直接面向廣大群眾。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更加強化服務意識,努力在為民、便民、利民上下工夫,在優質、文明、高效服務上見成效,既要嚴格執法、嚴格管理,又要規範行為、文明服務。各地在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中,要推進徵收管理工作的科學化。積極採用現代科技手段,提供個性化服務。要加強徵收管理政策宣傳,及時開展繳費提醒服務,增加繳費服務網點,提供多種繳費方式,特殊情況還可上門收費等。要通過我們高質量的服務,使廣大車主車戶滿意。

    三是堅持依法徵稽的原則。要嚴格按法律、法規以及國辦《通知》的規定徵收公路養路費,做到依據合法、程序合法、處罰合法,堅決杜絕亂收費、亂罰款行為。要堅決保證執法的公平性,在徵收依據、徵費計量、徵收標準、處罰尺度上做到公平公正。徵稽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要持證上崗、標識統一、文明禮貌。在稽查過程中要儘量採用電子稽查等不停車稽查方式,減少對合法繳費車輛的干預。特別是對一線徵稽人員要繼續加強廉政教育,確保嚴守紀律,絕不能中飽私囊,收受賄賂,搞權錢交易,對違法違規徵繳或減免的要予以嚴肅查處。

    (二)抓好五個重點

    一是抓緊調整和規範養路費徵收標準。國辦《通知》明確提出,各地區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核定辦法、程序及權限制訂和調整養路費徵收標準。其主要目的是為了保持地區間養路費徵收水平的基本均衡,實現全國養路費徵收標準的基本統一,維持正常的養路費徵收秩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的統一要求,認真審查本地區養路費徵收標準,嚴格按照本地區運輸企業平均營運收入額的12%至15%重新測算和調整養路費徵收標準。部將於今年3月底前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調整後的養路費徵收標準進行審核匯總並集中公示。各地必須嚴格按照公示的標準和政策徵收養路費,嚴禁隨意降低或提高養路費徵收標準或調整養路費徵管政策。已經降低徵收標準、徵收比例、擴大減免範圍,以及僅針對新增、轉籍、外地車輛而出臺優惠政策的地區,必須於今年3月底前全面糾正。各地還要結合養路費標準調整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拖欠、逃繳養路費的行為,營造公平的公路運輸經營環境。

    二是逐步完善計量方式。近年來,計量標準已經成為養路費徵收工作中引發問題和矛盾的一個主要因素。對此,國辦《通知》明確提出,要對養路費計量方式有關問題深入研究,提出科學、合理、公平的計量方式及核定原則。下一步,部將組織開展專題研究,拿出意見,並儘快通過制度予以明確。在新的計量方式出臺之前,各地要嚴格按照現有規定,規範養路費計量標準。載貨類汽車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核定的噸位計量收取養路費,其他車輛按照《公路汽車徵費標準計量手冊》的要求計量收取。各地區要確保相同車型按照統一的計量標準徵收養路費。為方便基層工作人員操作,部將組織部分省份,建立全國統一的車輛信息及徵費計量查詢網絡,並及時充實和更新數據信息,推進養路費徵收計量核定的規範化和科學化。

    三是集中開展整治車輛外挂專項行動。根據國辦《通知》的要求,今年部將會同有關部委在全國集中治理車輛外挂專項行動,這是理順和規範全國養路費徵收工作秩序的重要舉措,也是維護和推進公路運輸市場開放、有序競爭的客觀要求。目前,部已經起草了實施方案,待進一步徵求各有關方面的意見後,將印發各地組織實施。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要主動向省級人民政府彙報有關情況,並積極聯合公安、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按照全國統一部署開展外挂車輛專項整治活動。交通部門和徵稽機構可先對轄區內的外挂車輛進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和自查自糾,並加大宣傳、稽查和勸返的工作力度,為外挂車輛轉回原車輛屬地提供便利條件,為治理工作奠定基礎。

    四是轉變工作方式,規範徵收管理行為。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養路費由車籍所在地徵稽部門負責徵收,嚴禁徵稽機構到本轄區以外的地區徵收養路費。養路費徵收要始終堅持源頭管理,各地徵稽機構要加強與公安車輛管理和車購稅徵管等部門的信息交換與共享,建立健全車輛檔案數據和繳費信息,通過媒體公告等多種方式,提醒或督促車主車戶及時繳納養路費,並從源頭上控制和查處偷、逃、欠費等違法現象,減少上路稽查的頻率。此外,各地還要嚴格按照國辦《通知》的要求,加快調整現有的徵費管理系統和工作制度,力爭從今年2月1日起,全面按照新的時間要求和滯納金標準收取養路費。

    五是利用先進手段,提升徵管工作的服務水平。各地交通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大投入,不斷提高徵稽工作的科技水平。要在全面實行微機徵費的基礎上,逐步實現聯網徵收和稽查。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加快推進省級區域內聯網徵費和銀行代徵等業務,確保車主能夠就近快速地辦理繳費手續。部近期將組織研究養路費徵收稽查全國聯網系統,逐步實現全國養路費稽查系統聯網。同時,各基層徵稽機構要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增加服務網點和窗口,以不斷滿足車主繳費的需求。條件具備的地方,還要積極採取上門徵收、郵寄養路費票證以及電子支付等便民措施,滿足各種個性化的服務需求。

    (三)做到“四個加強”

    1.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在燃油稅實施前,加強和規範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是促進公路交通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加強對基層工作的領導和監督。要在組織上予以保障,在政策上給予支持,認真研究、積極協調和努力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突出問題。

    2.加強政策宣傳,營造輿論氛圍。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徵稽機構要在深入貫徹國辦《通知》的同時,利用各種途徑和方式,在全社會廣泛開展宣傳活動,使廣大車主和人民群眾充分了解養路費的性質、用途和作用,理解有關政策法規,努力提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要按照國家統一的口徑,澄清有關養路費徵管的模糊認識,不斷增強車主車戶依法自覺繳費的意識,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3.加強配合協作,建立聯動機制。根據國辦《通知》的要求,要建立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的聯動機制,形成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交通和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橫向上,要建立部門配合的協作機制。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徵稽機構要積極主動地加強和財政、物價、公安、工商、稅務、農機、宣傳等相關部門的聯絡,爭取相關部門支持和協助;重大問題要主動向當地政府彙報,請地方政府協調解決。縱向上,要建立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上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多關心徵稽工作,多傾聽基層的意見和呼聲,多了解基層同志的疾苦。基層的同志也要強化信息報送管理,及時將有關動態和遇到的問題向上級部門反映。各地區之間要加強交流和溝通,必要時可建立區域性的聯絡與協調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徵收工作中的問題。針對當前各地工作的不平衡性,為加強省際間徵管政策的銜接和徵收工作的協調,仲裁地區間出現的爭議,受理車戶投訴,防止車主重復繳費,保護群眾利益,部將建立全國公路養路費徵管工作協調機制,負責對全國公路養路費徵收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

    4.加強養路費使用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各地交通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養路費的使用管理工作。在安排養路費資金預算和計劃時,要遵循“以路養路、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國辦發[2005]49號)提出的“公路養路費總收入(扣除交警經費、徵收成本)用於公路養護的比例不得低於80%”的政策要求,確保公路養路費主要用於公路養護,首先保證公路達到規定的養護質量標準,並確保一定比例用於農村公路養護,以確保足夠的公路養護資金來源。在養路費使用管理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公路養路費使用管理規定》,切實提高養護資金使用效率,繼續穩步推進公路養護運行機制改革,堅決杜絕違規使用公路養路費行為,把有限的公路養護資金花在刀刃上。要加強對公路養路費使用管理的審計監督,嚴格財經紀律,規範使用管理。

    同志們,在燃油稅正式實施前切實加強和規範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是國務院提出的明確要求。做好新形勢下的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是對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行政能力的檢驗。我們一定要以貫徹落實好國務院的要求為新的起點,努力工作,狠抓落實,規範管理,確保成效,為推進交通事業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貢獻。(中國交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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