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全國清理和規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監察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102號)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歐新黔副主任在會議上做了發言,現摘要如下:
199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中發[1997]14號)文件下發以來,在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和各種攤派問題的同時,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一直把治理向企業亂評比、亂排序,整頓規範企業營銷信息秩序,作為企業治亂減負的重要工作加以部署。1999年,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計委、財政部、監察部、審計署、國務院糾風辦聯合下發了《關於整頓營銷信息發佈秩序堅決制止亂排序亂評比行為的通知》。2003年,按照中央紀委領導的指示,嚴肅查處了原中國保健食品協會嚴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企業亂排序、亂評比、亂收費的問題。對治理向企業亂評比、亂排序、亂收費行為,規範企業營銷信息發佈秩序,優化企業發展環境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近年來,評比達標表彰過多過濫的現象在一些地區和部門又有所抬頭。受利益的驅動,違規擅自舉辦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不但加重了基層企業和人民群眾的負擔,干擾了正常的工作秩序,而且助長了形式主義和弄虛作假的歪風,嚴重損害了黨群幹群關係。對此,各級發展改革部門、企業減負部門要高度重視,在清理和規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和各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通知》的要求,統一思想,密切協作,認真負責地做好各項清理工作。
一、統一思想,進一步提高對清理工作的認識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做出了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決定,也明確提出要“建設服務型政府,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深刻領會和認真貫徹這一重要精神,對於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營造良好的外部發展環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大意義。各級發展改革部門、企業減負部門要深刻認識到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看到清理工作不但是轉變政府職能、大興求真務實之風的要求,是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優化企業發展環境的需要,更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舉措;把它作為改善政府形象、優化發展環境、密切黨群幹群關係的大事來抓,採取果斷措施,開展專項治理,狠抓落實。在電視電話會議以後,要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學習《通知》,領會文件精神,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穩妥,紮實有力地開展工作,確保清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採取措施,開展清理規範工作
《通知》明確了此次清理工作的範圍、原則和要求以及清理的方式和實施步驟,同時,將面向企業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納入清理的範圍,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這也是企業治亂減負的工作重點。各級發展改革部門、企業減負部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對涉及企業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全面的清理。一是要將清理工作納入2007年的企業治亂減負整體工作中加以部署,開展專項治理。在規定的時間內,配合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完成自查自糾、重點抽查等工作,摸清底數,做好分類甄別。二是要嚴格管理。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嚴格管理。對於明確規定取消的項目,要堅決取消。對於保留的,要報省一級人民政府清理和規範評比達標活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審核批准。三是要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要充分依託企業治亂減負監督網絡體系,充分運用舉報信訪管理、案件督辦、重大案件通報和回訪等工作制度,加大對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對違規行為要予以曝光;對造成惡劣影響的重大案件,要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規範評價認定活動,促進我國自主品牌建設
近一階段,有的地區、有的部門對品牌評比、認定活動過多,有的收費過高,而且不規範。品牌建設是建設創新型國家和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戰略任務。創建自主品牌建設的主體是企業。品牌創建的最重要的條件應該是消費者廣泛認可,具有很強的市場競爭力,而不是單純靠組織評比來決定的。在創建品牌的過程中,社會各方面都要樹立自主品牌意識,加強基礎工作,為企業營造有利於自主品牌成長的良好外部環境。政府部門要加強對創建品牌工作的引導和管理。首先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質量監督、市場監管,堅決打擊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識産權等非法行為,嚴肅查處虛假廣告,反對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誠信體系建設。行業組織、仲介機構在提高自身素質同時,要履行職責,做好服務。幫助企業加強基礎工作,增強競爭力,注重傾聽企業和消費者的訴求,促進品牌評價活動規範化和科學化。堅決制止評價、認定活動過多過濫。嚴禁借評價、認定之機向企業亂收費和搞各種攤派,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四、標本兼治,建立長效治理機制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企業減負部門要結合這次清理工作,研究探索新形勢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仲介服務收費的管理,進一步規範行業組織和社會仲介機構行為。在提供代理、諮詢、評估、檢測等有關服務時,要按照自願、有償原則和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禁止任何單位、機構利用政府部門的職權,向企業強行服務和強制收費。要研究政策,鞏固治理成果。結合這次清理規範工作,進一步推動地方企業治亂減負的立法工作。通過立法,總結經驗,鞏固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