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山西省忻州市對靜樂縣杜家村鎮私採濫挖違紀違法案件中涉及的15名責任人員進行公開處理。其中,給予黨紀處分11人,政紀處分6人,組織處理1人;給予撤職以上重處分6人;處分處級幹部1人,科級幹部7人,一般黨員幹部6人。
在忻州市組織的“60天安全糾察大行動”中,接群眾舉報,1月24日至29日,糾察組對靜樂縣杜家村鎮的私採濫挖問題進行了突擊檢查。檢查中發現,該鎮舍科村、上村、前文明村有多處私採濫挖煤炭窩點。據查,杜家村鎮近兩年來非法生産多次導致事故發生,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造成重大損失。該鎮私採濫挖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縣、鄉兩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職盡責,疏于監管,甚至故意放縱。依據相關條例及規定,決定對靜樂縣杜家村鎮的私採濫挖違紀違法案件中涉及的15名責任人員進行公開處理:責令靜樂縣縣長張春向忻州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副縣長王映中和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張增環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靜樂縣杜家村鎮國土資源中心所所長李建英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杜家村鎮黨委書記張培義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杜家村鎮鎮長白書平、副鎮長趙金亮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撤銷李懷平杜家村鎮武裝部部長職務,撤銷高德清杜家村鎮報告員職務,撤銷靜樂縣杜家村鎮黨建辦主任杜躍文副科待遇;給予杜家村鎮水利員王拴維行政降級處分;給予杜家村鎮舍科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趙吉平,前文明村村委會主任李建龍、黨支部書記李俊亮,上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張平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范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