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中國保監會召開主席辦公會,原則通過了《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保險公司內部審計指引(試行)》、《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指引(試行)》等4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規範性、指導性文件,待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正式頒布。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4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文件的出臺,進一步細化了2006年頒布的《關於規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增強了操作性和指導性,進一步完善了我國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