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將在南北疆各選擇一兩個地區作為試點啟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北疆地區初步確定烏魯木齊地區為試點。從今年開始的3-5年內,新疆將全面推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記者在22日召開的新疆社會保險工作座談會上了解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籌資原則是“國家補助一點、地方安排一點、個人掏一點。”中央財政和地方各級財政將按一定的比例,補助欠發達地區城鎮居民和經濟困難的城鎮居民參保。補助範圍可能包括低保人員、一定年齡以上的老人、傷殘人員、失業人員、在校大中專學生等,具體籌資方案正在制定中。
新疆社會保險管理局有關人員介紹説,與現有的職工醫保制度相比,城鎮居民醫保在保障水平、繳費標準上存在差異。主要表現在:經濟條件較差的地方可暫時分人群或區域起步,但一年內必須將所有應當享受城鎮居民醫保的人員全部覆蓋進來;在享受的待遇水平方面,根據各地區財力所能承受的實際出發;重點解決參保人員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支出,原則上不設立個人賬戶。
新疆社會保險管理局有關人員解釋説,按照現行的城鎮職工醫保制度,在醫保基金中,由參保者個人繳納的部分均進入個人賬戶,而由僱主或單位繳納的部分則進入統籌賬戶。由於個人賬戶的存在,參保者可以用個人賬戶的錢在藥店甚至超市裏消費。這樣一來,就等於個人有權隨意處置個人賬戶裏的醫保資金,醫保就沒有做到“強制繳費”。因此,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原則上不再設置個人賬戶。
據了解,試點地區在2007年底使居民參保人數達到應參保人數的30%以上,啟動一年內達到50%以上;到2008年底,試點城市參保面力爭達到7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