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年11月起就備受各地關注的江蘇省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産(簡稱“非遺”)項目公示現在有了明確結果:省政府在中國江蘇網上正式公佈了首批省級非遺名錄,進入名錄的共有10大類123個項目。省政府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非遺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此次非遺名錄分民間文學、民間音樂、民間舞蹈、傳統戲劇、曲藝、民間美術、民間手工技藝、傳統醫藥、雜技與競技、民俗10大類,列入項目123個,超過了當初公示的93項。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變化?負責此項工作的省文化廳社文處處長方標軍解釋:名錄公示後,綜合有關專家和各方人士意見,名錄做了兩大變動,更加規範。一是將江蘇37個國家級非遺保護項目增加上去,這樣總數變成了130項。二是對相同類型的項目進行合併拓展。比如,將溧陽跳幡神、揚州市邗江跳娘娘、如東跳馬合併為“儺舞”;將揚州剪紙、南京剪紙、金壇刻紙、宜興刻紙、徐州剪紙合併為“剪紙”;將無錫惠山泥人、蘇州泥塑、沛縣泥模合併為“泥塑”;在董永傳説申報地區中,除原來的東臺市外,拓展了鎮江丹徒區、丹陽市和金壇市;在吳歌申報地區中,除原來的蘇州外,拓展了無錫錫山區、惠山區;在揚劇申報地區中,除原來的揚州外,拓展了鎮江市和江蘇省演藝集團等。
按規定,國家級非遺保護項目必須從省級保護項目中産生。方標軍説,目前,國家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項目正在申報中。除已進入國家級保護名錄的37個項目外,其餘86個項目可繼續申報國家級非遺保護,申報期限是今年6月底。 (張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