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建設工程安全生産 監理工作,提高全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水平。近日,黑龍江省建設廳制定並實施了《黑龍江省建設廳關於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監理工作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監理有權叫停安全隱患建設工程。
《辦法》要求,監理單位 依法對二等(含二等)以上和二等以下危險程度較高工程項目設置的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應當只負責一個項目的監理安全生産工作,對二等以下工程項目設置的兼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只能由同項目的監理工程師兼任。監理單位在施工準備 階段 、施工階段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以及施工單位未按照有關規定報送書面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應當下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整改;總監理工程師認為安全事故隱患危急,必須立即處理的,應當下發“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同時,建設單位在監理單位實施安全生産監理工作過程中,以剝奪監理單位或監理人員繼續監理本工程項目資格等為手段,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産法律 、法規和強制性 標準規 范規定的要求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