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在全省範圍內集中開展違規減免“特權車”、“人情車”車輛通行費的專項清理整頓工作。
通知嚴格界定了車輛通行費減免範圍為符合國務院《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綠色通道”規定的車輛,交通部、省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進行跨區作業的收割機車輛及符合月(期)票規定且正常裝載運輸的車輛。
各市、州、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行文制定或口頭確定減免車輛通行費,均為越權減免行為,必須予以糾正;各市、州、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發放的各種“車輛通行證”、“防汛指揮(工作)車通行證”不得作為減免通行費的憑證;各收費管理單位不得發放“免費卡”、“減繳卡”、“公務卡”、“零折優惠卡”等,已經發放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各市、州、縣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甚至威脅及暴力手段強行要求收費單位和收費管理人員違規減免車輛通行費。
對拒不糾正、仍違規減免車輛通行費的行為和拒絕交納車輛通行費的“特權車”、“人情車”,將嚴肅處理。(記者鄂學勝、通訊員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