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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下發通知要求推進依法治稅加強稅收管理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6日   來源:廣西日報

    為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充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和分配的作用,營造廣西經濟發展的良好環境,促進稅收與經濟協調發展,更好地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廣西服務,4月4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加強稅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近年來,廣西依法治稅工作進一步推進,稅收徵管力度不斷增強,實現了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為壯大地方財政實力、促進廣西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目前廣西稅收徵管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一些地方大局意識、法律意識不強,干擾稅務部門依法行政現象時有發生;部門間協調配合有待改進;稅收徵管水平和能力需進一步提高;不同地區、行業之間存在繳納主體稅負不公平問題;不法分子利用各種手段偷逃稅的勢頭仍未有效遏制,涉稅大案要案不時發生;公民的稅收法律意識不強,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良好社會氛圍未能普遍形成。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同程度影響了正常的稅收徵管秩序,削弱了稅收職能作用的發揮。

    為此,《通知》要求:

    一、提高對依法治稅和加強稅收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各級各部門要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堅持依法行政,維護稅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正確處理好發展經濟與依法治稅、全局利益與局部利益之間的關係,採取措施切實解決稅收徵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二、切實加強稅收管理,不斷提高稅收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嚴格稅收執法,營造稅收管理的良好環境。要遵照“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原則,依法組織稅收收入,既不能弄虛作假收過頭稅,也不能搞留一手、有稅不收,更不能“包稅”和變相包稅,確保稅收收入的高質量。二是清理各類稅收優惠政策,維護稅法的嚴肅性。對違規出臺的要堅決停止執行,對已到期的要及時恢復正常徵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徵、停徵、緩徵、減稅、免稅、退稅、補稅等同稅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決定。三是加強稅收分析,提高稅源管理的效能。各級稅務機關要積極構建宏觀稅負分析工作的長效機制,完善管理制度,實現稅負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的良性互動。四是積極改進徵管方法,不斷提高徵管工作效率。五是加強稅收徵管信息化建設,提高徵管質量和效率。六是加大稅收稽查力度,嚴厲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七是不斷改善納稅條件和環境,優化納稅服務。

    三、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社會共同協稅、護稅的綜合治稅體系。一是加強對稅收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稅收工作領導責任制,加大組織協調力度,形成“政府領導、財稅主管、部門配合、司法保障、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稅機制;各級政府要帶頭依法治稅,防止收取過頭稅以及轉、引、買、賣稅等非法行為的發生。要建立完善獎勵機制,對稅收任務完成得好的地區以及在稅收徵管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部門要給予表彰和獎勵。二是建立部門間協調配合的稅收徵管機制,各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大力支持配合稅收徵管工作。三是構建社會綜合治稅體系。各級政府要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倡導依法誠信納稅,營造全社會都關心和支持稅收工作的良好氛圍,加強綜合治理,防止稅收流失。 (胡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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