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2007年深化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水利部安全生産領導小組《關於印發〈2007年水利安全生産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水利部決定繼續開展以小水電工程為重點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工作,印發了《關於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本次專項整治的目的是: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以安全發展理念統領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産工作,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和有關法規和技術標準;治理施工企業、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和“三違”行為,全面落實工程各方建設主體的安全責任,突出當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産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以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和建立安全生産長效機制為目標,促進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産形勢的進一步穩定和好轉。
本次專項整治的範圍是在建水利工程,重點是小水電工程建設項目。主要內容包括:檢查工程建設中項目法人、施工、監理等單位在各自責任範圍內的安全保證制度、措施、體系等方面的建立和落實情況;檢查重大危險源的預防情況;查處施工作業現場的“三違”;檢查小水電工程立項審批等許可手續是否完備等。
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分部署、實施、檢查和總結四個階段進行。通過本次專項整治工作達到四個目標:一是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完善落實各方建設主體的安全生産責任,特別是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責任制度;二是促進企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水平;三是提高水利工程建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生産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四是有效遏制高處墜落、各類坍塌等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安全生産與水利的同步協調發展,努力實現年內部直屬單位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水利系統不發生特大傷亡事故,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有所下降。
本次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各流域機構、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進一步提高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産工作的認識,加強領導,突出重點,強化監督,完善制度,務求實效。
2006年通過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工作,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産狀況進一步得到好轉,但安全生産形勢仍十分嚴峻。據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事故月報統計,2006年共發生安全生産事故24起,死亡48人,其中水電站工程死亡32人,發生的6起重大安全生産事故也均為水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