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新局面的重要時期,是北京市抓住辦好有特色、高水平奧運會這一難得機遇,著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的新階段。為更好地服從、服務於國家和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進一步推動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根據《中共中央關於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和《中共北京市委關於進一步繁榮發展首都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結合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的發展實際,在“十五”規劃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基礎上制定本綱要。
一、指導思想
(一)“十一五”規劃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和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不斷引導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將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貫穿到整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過程中去;緊緊圍繞全黨全國工作大局,結合北京市工作實際,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與和諧社會建設,特別是為創新型國家和創新型城市建設提供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繼續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努力營造生動活潑、求真務實的學術研究氛圍,提倡不同學術觀點、學術流派的爭鳴和切磋;用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指導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積極推進理論創新,樹立大膽探索和在實踐中不斷認識真理、發展真理的精神,鼓勵借鑒國外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注意防止照抄照搬、食洋不化的現象,堅決抵制反動、腐朽的思想文化的侵蝕。
二、總體目標
(二)“十一五”規劃的總體目標是:為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適應哲學社會科學的繁榮發展,“十一五”規劃期要增加規劃項目數量,並增設北京市人文社科重點研究項目(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聯合立項)、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項目(簡稱研究基地項目)、北京市培養社科理論人才“百人工程”項目(簡稱“百人工程”項目)、青年(申報當年在35周歲以下者)項目、後期資助項目、民辦社科研究機構項目、自籌資金項目和自選項目等,立項總數預計在800項左右,其中第一年確立400項左右,以後每年增加100項左右,比“十五”規劃期增長約30%;要繼續整合研究資源,選擇新的重點研究領域,鞏固、強化已有的研究基地,培養和建立新的研究基地;要在重視基礎理論研究的同時,加強應用對策研究,使此類課題佔到項目總數的70%以上;要加大項目資助力度,在市財政撥款繼續保持年遞增20%的基礎上,積極爭取市教委、市科委等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配套經費,並通過自籌資金項目吸引社會經費。
三、研究方向
(三)加強對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研究。積極配合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加強對馬克思主義原著、原理的研究,加強對馬克思主義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的研究;特別要加強對“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加強對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創新型國家、創新型城市和創新型區域等的研究。始終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深刻認識和把握當代中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規律,繼續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探索。
(四)重視基礎學科研究。充分發揮北京的人才優勢和學科優勢,在重點大學和科研院所提倡和鼓勵哲學社會科學基礎學科的研究工作,特別是針對“人文”和“中華民族優秀傳統”的基礎性研究工作。基礎理論研究成果要瞄準學科前沿,爭創國內、國際一流水平,為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奠定堅實基礎。
(五)鼓勵應用理論研究。強調社科理論研究要為黨和政府的決策提供理論服務和智力支持,為幹部群眾解疑釋惑。引導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把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大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作為研究的主攻方向,鼓勵社科理論工作者在科研工作中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深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前沿,緊密聯絡首都實際,研究解決與北京有關的問題。應用對策研究要加強理論研究與實際調研相結合,理論部門與實際部門相結合,理論工作者與實際工作者相結合,提交的應用對策研究成果要能為黨和政府的決策提供思路和可供操作的辦法、措施。
(六)突出具有北京地域特色的研究。北京作為全國的政治文化中心,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要按照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突出“國家首都、國際城市、歷史名城、宜居城市”的要求開展深入、細化研究。要根據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新北京、新奧運”戰略構想,加強對北京成功舉辦2008年奧運會和奧運文化遺産的研究,加強對北京市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推進城鎮化進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的研究。
(七)鼓勵開放性研究。為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在增強傳統學科活力的基礎上,積極扶持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的研究,進一步推進哲學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交叉滲透,推進哲學社會科學不同學科之間的交叉滲透,以帶動哲學社會科學的更新發展。
四、主要任務
(八)編制《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十一五”規劃課題指南》。在充分了解黨和政府在決策中亟待解決和幹部群眾普遍關心的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的基礎上,廣泛徵求專家學者意見,聯絡實際、充分論證,按學科分類編制《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十一五”規劃課題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供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申報“十一五”規劃項目時作為參考和依據。《指南》以確定研究方向、範圍為主,不搞“命題作文”,科研人員可以依據《指南》設計研究課題,也可以自主、靈活地設計研究課題。在五年規劃週期中,《指南》要根據每年度申報立項情況和國家及北京市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的發展需要,及時進行調整或增補制定年度研究內容。
(九)進一步規範項目等級和項目分類。“十一五”規劃項目等級分為:一般規劃項目、重點規劃項目。一般規劃項目為一般性研究課題;重點規劃項目為重大問題研究選題,以及需要多部門或多學科協同攻關組織協調和工作量較大的研究選題。規劃項目類別有:規劃項目、研究基地項目、特別委託項目、青年項目、自選項目、自籌資金項目、後期資助項目、“百人工程”項目、北京市人文社科重點研究項目、民辦社科研究機構項目等。
(十)開展後期資助項目試點。在一些有研究優勢的基礎理論學科,對屬於基礎理論研究而在研究階段未能列入規劃項目的課題,在形成最終成果後,可申報後期資助。後期資助項目經評審專家組評審,認為確有公開出版價值的,可得到相當於規劃項目研究經費的資助。
(十一)開設民辦社科研究機構研究項目。為加強對民辦社科研究工作的正確引導,鼓勵他們為政府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服務,“十一五”期間市社科規劃辦將分步驟地開展對已在市民政局登記,並由市社科聯主管其業務的民辦社科研究機構的部分重大課題進行立項和管理。民辦社科研究機構可以通過市社科聯有關部門提出申報,對通過立項的課題由市社科規劃辦和市社科聯有關部門共同實施日常管理。
(十二)設立自籌資金項目。為動員和鼓勵社會力量和社會資金為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為繁榮發展首都哲學社會科學服務,“十一五”期間鼓勵發展自籌資金項目。對自籌資金項目,除項目經費外,其它均納入市社科規劃辦的規範管理。
(十三)加強規劃項目成果轉化工作。繼續加大各類規劃項目成果的宣傳、推廣,並對成果轉化進行跟蹤調研,確保規劃項目成果對黨和政府決策發揮作用,對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發揮作用。為確保規劃項目的一些優秀成果能推向全國,走向世界,讓規劃項目成果參與國際間競爭,併發揮作用,市社科規劃辦在“十一五”期間,將繼續對有價值的階段成果進行彙編;繼續對通過專家鑒定的需要公開出版的研究成果給予適當補貼;繼續對優秀的最終成果進行選編出版。凡由市社科規劃辦資助出版的研究成果均要求註明“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十一五’規劃項目”。對能夠走向世界的優秀成果,在其正式出版物中增加外文介紹。同時,通過《北京日報》、《前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北京社會科學》等報刊做好宣傳推廣工作,利用《北京社科》刊物、北京社科規劃網站、《北京社科規劃工作簡報》等載體大力宣傳、推廣規劃項目成果。
(十四)加強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推進運用現代化手段加強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管理的工作,建立“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門戶網站”,繼續完善北京社科專家人才庫、項目庫、成果轉化庫和科研管理機構庫的建設,完善“北京社科規劃網站”及社科數據庫信息資源整合系統、安全服務系統,實現規劃項目網上申報與管理。
(十五)辦好《北京社科》刊物。進一步改進《北京社科》版式,擴大版面,提高編輯質量,更好更多地反映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研究的階段成果和最終成果。同時積極開展橫向聯絡,加大與北京市各部委辦、區縣局的聯絡,建立健全聯絡員隊伍,及時反映一些基層單位和實際部門的重要調研成果,積極促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宣傳、推廣、應用和轉化。
五、保障措施
(十六)建立評審專家庫,組織建設好評審專家隊伍。建立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評審專家庫,在評審項目、鑒定成果時根據實際需要抽取數據庫中的專家參加。按學科擴大專家評審成員隊伍,增加中青年專家學者比例,在規劃管理工作中充分發揮評審專家的智慧和參謀助手作用。
(十七)加強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的建設。通過設立重點規劃項目和特別委託項目、編輯出版年度研究報告、召開工作會、研討會等多種活動,推動社科研究基地的科研工作機制和投入機制創新,加強人才培養和學術交流,加大科研基礎數據庫建設力度。
(十八)加強項目日常管理。規劃項目通過公開招標,由項目承擔人通過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和有關領導向市社科規劃辦提出書面申請,並通過“北京社科規劃網”進行網上申報,由市社科規劃辦組織專家組評審立項。特別委託項目由項目承擔人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和領導審批後,由市社科規劃辦審核立項,並組織實施。適應黨和國家需要、屬於市委市政府急需研究的應用對策性研究選題,可以隨時直接向市社科規劃辦申報立項。市社科規劃辦每年對在研項目進行一次中期檢查,對檢查結果進行分析和公佈。項目完成後,對最終研究成果的鑒定採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專家鑒定與成果應用轉化情況相結合的辦法結項。
(十九)加大對規劃項目優秀成果的獎勵。為充分調動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承擔規劃項目、多出優秀成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競爭、鼓勵創新、鼓勵樹立良好的單位和個人科研信譽,在“十一五”期間,繼續對規劃項目優秀成果給予獎勵。規劃項目優秀成果包括: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在省部級以上報刊發表的、被有關部門採納具有一定社會效益的等。
(二十)進一步加強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二級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已經授牌的二級管理單位的規劃項目管理工作職責,落實具體管理人員和管理工作,增補一批符合條件的二級管理單位。鼓勵二級管理單位的管理人員積極參加規劃項目的研究工作和學術交流、工作交流等,不斷提高自己的學術水平和科研管理水平。
(二十一)做好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根據市委提出的市社科規劃辦在抓信息、抓網絡、抓規劃、抓管理、抓成果方面進一步發揮作用的要求,“十一五”期間市社科規劃辦要對北京市社科規劃項目和市屬單位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進一步做好統籌管理、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要根據首都的特點,加強與中央單位和市屬、市管單位的聯絡,加強社會科學界與自然科學界的聯絡,充分發揮首都在人才、信息和研究資源等方面的優勢,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活動。
(二十二)繼續加強規劃工作的橫向聯合。在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和市委宣傳部領導下,市社科規劃辦要進一步加強與市委、市政府研究室的聯絡,加強與市教委、市科委的合作,特別要做好市教委、市社科規劃辦的聯合立項工作和與市教委聯合建立的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的管理等工作。同時,積極探索和開拓與其他單位之間新的聯合或合作項目工作。
(二十三)加強社科理論研究和管理隊伍建設。通過吸收中青年專家學者加入評審專家庫並參加規劃項目的評審工作,通過社科研究基地的人才培養工作,通過設立“百人工程”項目和青年項目等,加強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隊伍建設;通過組織二級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經驗交流、外出學習考察和規劃期結束時的考評、獎勵等工作,加強科研管理隊伍建設。(原始來源:北京社科規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