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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等4城市被林業局授予“國家森林城市”稱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1日   來源:林業局網站

    記者從在成都舉行的第四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上獲悉,成都、包頭、許昌、臨安4個城市被全國綠化委員會、國家林業局授予“國家森林城市”稱號。至此我國國家森林城市總數達到7個。

    近年來,我國城市森林建設蓬勃發展。各地把創建國家森林城市作為提升城市整體實力的重要舉措,推進城市森林建設,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2004年以來,貴陽、瀋陽和長沙市先後榮獲“國家森林城市”稱號。2007年,全國綠化委員會、國家林業局首次把“國家森林城市”授予範圍擴大到地級市和縣級市。

    全國綠化委員會副主任、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在“國家森林城市”授牌時指出,城市森林的發展,改善了城市生態,提升了城市的品位和競爭力,城市森林已經成為城市文明進步、繁榮發展的重要標誌。他強調,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市民對森林的多種功能特別是生態功能的認識;並科學編制城市森林建設規劃,統籌城鄉綠化協調發展,加強保護管理,鞏固城市森林建設成果;要積極推進國家森林城市創建活動,加強城市森林建設,提升城市生態功能,為城市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態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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