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電監會將對各地執行差別
電價政策及禁止自行出臺優惠電價情況進行全面督查
近日,為督促各地儘快貫徹落實差別電價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監會下發了《關於對貫徹落實差別電價政策及禁止自行出臺優惠電價等情況進行督查的通知》(發改電【2007】129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對各地執行差別電價政策及禁止自行出臺優惠電價情況進行全面督查。
根據《通知》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監會將聯合組成10個督查組,于5月中下旬開始,對全國30個省(區、市,除西藏外)進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各地差別電價政策執行情況、停止優惠電價措施情況、自行實施大用戶直購電情況以及開展自查自糾的情況等。
《通知》強調,各省(區、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實施差別電價政策對淘汰落後企業、調整經濟結構的意義,把落實差別電價政策作為當前經濟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來抓,確保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