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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玉強調要依法從重追究責任切實整治礦業環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5日   來源:河南日報

    5月14日上午,省長李成玉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對澠池縣天池鎮興安煤礦“2·2”特大火災事故和汝州市半坡陽商酒務煤礦“3·22”特大透水事故的調查處理意見。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克,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省長孔玉芳,副省長史濟春、秦玉海、張大衛、徐濟超,省長助理、省政府秘書長盧大偉,省長助理孫泉碭、何東成出席會議。

    會議聽取了省監察廳、省煤礦安監局關於兩起煤礦事故的調查情況彙報。今年2月2日,澠池縣天池鎮興安煤礦井下發生特大火災事故,造成24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910.8萬元。事故發生後,興安煤礦和當地鄉鎮領導蓄意隱瞞事故,只上報死亡7人;該礦從1993年建井開始一直沒有取得《採礦許可證》,通過偽造虛假證明等手段,使一個本應關閉的礦井成為得以保留的“合法礦井”。

    今年3月22日,汝州市半坡陽商酒務煤礦發生一起特大透水事故,造成15人遇難、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826.5萬元;事故發生後,礦方轉移銷毀資料、隱瞞事故和人員傷亡情況。

    李成玉在聽取彙報後指出,這兩起事故性質惡劣,在河南省煤礦事故中非常典型,提供了反面教材。興安煤礦本是一個應當關閉的礦井,卻通過種種造假手段獲得了合法身份;商酒務煤礦去年剛發生過事故,但該礦又換一批人員繼續經營,今年又發生事故。這充分暴露了我省一些地方和部門在煤炭資源整合、煤礦安全監管及煤礦安全事故處理等方面存在不少問題和漏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加強煤炭安全生産,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有些地方仍然存在各種責任不落實、各項措施不到位的情況。煤礦安全生産關係廣大礦工生命,我們絕不允許漠視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對兩起事故責任人員和涉嫌瞞報、造假的有關人員,一定要依法堅決追究責任,從嚴處理,絕不姑息遷就!對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從重處理;對幕後操縱者,要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各有關方面要深刻總結教訓,舉一反三,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監管,下大力氣整頓礦業秩序,努力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在這兩起事故中,共有涉嫌犯罪的22人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會議還決定依法對兩家煤礦和礦主給予行政處罰:對澠池縣天池鎮興安煤礦沒收非法所得192萬元,處以2915萬元罰款,煤礦依法予以關閉;對汝州市半坡陽商酒務煤礦沒收非法所得324萬元,處以3339萬元罰款,煤礦依法予以關閉;對礦主和煤礦多名負責人分別給予20萬元到5萬元不等的罰款。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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