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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醫療救助標准將翻番 緩解困難群眾"就醫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8日   來源:浙江日報

    浙江省醫療救助標准將在現有人均每年不低於3元的基礎上,在未來5年內提高到6元,實現翻番的目標,確保困難群眾能得到更多的醫療救助。近日,省政府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政工作 加快發展民政事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此作了明確規定,並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和籌資力度,確保困難群眾的醫療救助水平穩步提高。

    浙江省于2003年在全國率先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以養老、醫療、教育、住房和司法等專項救助為支撐,以社會幫扶、慈善救助為補充,覆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幾年來,浙江省不斷完善分層分類救助辦法,基本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補盡補、應退盡退。在確保困難群眾生活基本保障的基礎上,浙江省近年來進一步加大了對困難群眾的醫療救助力度,確保困難群眾不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統計數據表明,截至去年底,全省市(縣、區)共安排醫療救助資金 2.58億元,其中財政資金2.39億元,其他資金0.19億元。全省資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放助醫卡、門診住院3種形式,合計共救助 96.66萬人次,醫療救助資金支出合計2.3億元,佔地方籌資總額的89.15%。

    《意見》還要求對進一步規範完善城鄉低保收入核算機制,提高救助的針對性、時效性和進一步構建現代“陽光慈善”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在全省率先探索形成籌款與服務分離的慈善機構運作模式,提高慈善機構的專業化程度,建立覆蓋各領域的慈善捐贈統計、公佈制度。(記者 汪成明 通訊員 廖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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