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湖北省長羅清泉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湖北省艾滋病防治辦法(草案)》。
會議認為,認真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是關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國家安全和民族興衰的一件大事,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對艾滋病防治工作都十分重視。湖北省2004年頒發了《湖北省艾滋病防治暫行辦法》(省政府令第269號),對組織、推動、規範艾滋病防治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為了進一步預防和控制艾滋病發生與流行,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根據國務院去年3月正式頒布的《艾滋病防治條例》和傳染病防治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湖北省實際,制定頒發新的《湖北省艾滋病防治辦法》十分必要。
會議決定,由省政府法制辦根據會議討論意見,對《湖北省艾滋病防治辦法(草案)》作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報省政府審定,以省長令頒佈施行。(通訊員郭斌、殷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