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群眾的投資要求,編造各種名目,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實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騙取群眾資金,嚴重擾亂社會經濟活動,危害社會安定。為引導群眾增強法律意識、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從源頭遏制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的蔓延,省政府處置非法集資領導組辦公室天專門下發《關於抵制非法集資和防範投資風險的通告》。
《通告》指出,非法集資手段花樣翻新,種類繁多,突出表現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當前已暴露的非法集資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模倣非法傳銷活動的方式,設立特許加盟配送站、專賣店、代理店或發行會員卡,大力發展會員,高價銷售商品,上下形成網絡,按“業績”提成吸收公眾資金;(二)以支持生態環保、發展綠色産業、植樹造林等為幌子變相吸收公眾資金;(三)支付高息、紅利或給予定期分配實物為誘餌,使部分群眾獲得暫時實惠,進而利用其進行宣傳,擴大非法集資活動規模;(四)以返租産權式商鋪的名義,蠱惑低風險高回報,非法吸收公眾資金;(五)某些政府直接向社會公眾集資用於企業經營、項目投資、道路改造、城市建設和解決辦學資金缺口;(六)以出售內部職工股、原始股、投資基金等名義,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進行發行股票、證券業務活動;(七)借助網上銀行的資金結算方式或者採用發行“網絡虛擬貨幣”形式非法吸收資金。
非法集資具有隱蔽性、偽裝性和欺騙性。它往往打著政府扶持的旗號,巧立名目,大肆進行廣告宣傳,極具誘惑力;同時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迎合人們快速發財致富心理,麻痹人們的思想。為此,記者提醒廣大群眾要善於透過現象看本質,識別非法集資的陷阱,謹防上當受騙。(記者 楊繼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