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危險性植物有害生物傳入我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由國家質檢總局、農業部共同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名錄》于5月28日發佈並實施。我國進境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由原來的84種增至435種。1992年7月25日農業部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植物檢疫危險性病、蟲、雜草名錄》同時廢止。
據國家質檢總局有關專家介紹,自然界動植物病蟲害種類成千上萬種,科學制訂檢疫性有害生物名錄,有利於檢驗檢疫機構實施針對性查驗,有效防止重要的外來有害生物傳入。過去,我國曾多次制修訂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名錄。此次新名錄修訂嚴格按照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和檢疫性有害生物定義,通過科學的有害生物風險分析來確定。新名錄具有以下特點:一是檢疫性有害生物種類大幅增加,由原來的84種擴大到435種,不再分一、二類,有利於檢驗檢疫工作中更好操作與掌握,符合國際相關標準。二是重點突出,保護面明顯擴大,既考慮到糧油、水果等重點作物,又兼顧並增加了花卉、牧草、原木、木質包裝、棉麻等作物上有害生物的種類。三是增大有害生物的防範力度,提高進境植物檢疫門檻,有利於防控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跨境傳播。
據國際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聯盟(I?鄄UCN)研究,世界各國每年因外來有害生物和物種入侵造成4000億美元的經濟損失。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深入和國際貿易的高速發展,通過進境貨物、運輸工具和入境人員攜帶物、郵寄物等方式傳帶外來有害生物的風險越來越大,給我國農林業生産安全和生態環境構成嚴重威脅。據農業部介紹,20世紀70年代我國僅發現1種外來有害生物,80年發現2種,90年代發現8種,進入本世紀幾年時間就新發現10種外來有害生物。與之相對應,我國口岸截獲植物疫情呈大幅增長趨勢,已由上世紀末期的年截獲不足1萬次,攀升至2006年截獲2721種14.3萬次。針對截獲疫情中檢疫性有害生物,檢驗檢疫機構依法作出了檢疫除害處理、退運、銷毀等措施。為適應我國農業結構調整、農産品貿易發展和國內疫情的不斷變化,全面而有效地保護我國農林業生産安全、生態環境,自2002年以來,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專家對1992年農業部制定發佈的《進境植物檢疫危險性病、蟲、雜草名錄》進行修訂,並按照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更名為《進境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名錄》。為確保新修訂名錄的科學性、系統性、準確性及透明度,國家質檢總局多次組織檢驗檢疫、農業、林業系統及農林院校、科研院所專家對該名錄進行評議審核,在中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風險分析委員會上專題審議,並根據透明度原則向WTO通報徵求意見。通過5年來不斷努力,在綜合各方意見基礎上,最終完成了《進境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名錄》的修訂。
據悉,下一步,國家質檢總局將繼續加強有害生物風險分析,會同農業部對進境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名錄實施動態調整、適時增減。同時,通過加強宣傳,在系統內開展新的檢疫性有害生物檢測、鑒定培訓班,提高檢驗檢疫機構疫情檢出率,儘快出臺新名錄中檢疫性有害生物的處理原則及配套措施要求,加大對檢出疫情的檢疫處理力度,加強植物檢疫風險預警及快速反應管理等措施,認真做好新名錄貫徹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