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將於2007年7月至8月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為期2個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對所轄區域內的鄉村小磚窯、鐵礦、鈦礦、採石廠、小加工廠、小作坊、種植養殖基地和娛樂服務場所進行全面排查。
7月3日,海南省政府召集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省公安廳、省監察廳等9個單位,召開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根據國務院有關要求和部署,決定集中力量開展該行動。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方曉宇出席會議並講話。
會議要求省直各機關、各市縣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海南省《關於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由各級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牽頭,組成聯合執法檢查小組,明確工作區域和工作責任,對所轄區域內的鄉村小磚窯等場所進行全面排查。
勞動保障部門主要對非法用工及非法使用童工等問題進行調查處理,並檢查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工傷保險等違規行為;公安部門對違法扣留各種身份證件,或是以暴力、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農民工和未成年工,拖欠工資涉嫌逃匿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查處。監察機關、民政部門、國土資源部門、衛生部門、工商部門、安全生産監督部門、工會組織要進行相關檢查或輔助。(記者 袁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