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公告(2007年12號)
(2007-7-16)
上海實華國際旅行社、上海強生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對經營出境遊業務疏于管理,為違法經營行為提供了方便,其員工涉嫌刑事犯罪。我局認定此兩家旅行社的上述行為為“影響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秩序的行為”,違反了《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經研究,從即日起暫停此兩家旅行社經營出國旅遊的業務。
旅行社名稱 組團社序號 許可證號
上海實華國際旅行社 057 L-SH-GJ00035
上海強生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067 L-SH-GJ00039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
二00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