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十一五”規劃》出臺。 “十一五”期間,黑龍江國土資源工作將努力實現六大主要預期目標,即資源保護更加規範、資源保障更加有力、資源配置更加優化、服務社會更加優質、依法行政更加嚴格、隊伍素質更加提高。
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總量,確保耕地佔補平衡。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170萬公頃,基本農田面積控制在1014萬公頃,保護率保持在85%以上,標準化農田達標率保持在60%以上。通過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全面好轉,亂採濫挖現象得到有效遏制,資源整合取得顯著進展,礦山佈局趨於合理,資源開發利用水平明顯提高,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保障機制基本建立。
加大土地整理復墾力度,新增耕地2萬公頃。充分挖掘潛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1萬公頃,為城鎮化、工業化建設搭建用地保障平臺;大力開展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逐步提高基本農田的質量和産出能力,為建設現代農業搭建用地保障平臺。進一步加強地質找礦工作,新發現重要金屬礦産地10處以上,增加煤炭資源量20億噸;加快礦業對外合作步伐,為能源、裝備工業基地和石化、煤化基地建設搭建礦産資源保障平臺;大力推進地質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鞏固“三化”草原治理成果,指導和支持重點礦山塌陷區治理,地質公園功能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為生態省建設、資源型城市轉型以及旅遊業發展搭建環境資源保障平臺。
全面建立功能完善、監管嚴格的國土資源有形市場,對依法有償出讓的土地和礦産全部實行市場化配置。國土資源價格體系進一步完善,評估、修訂和確認工作更加規範。國土資源收益要有較大增長,土地資産總收益突破150億元,礦産資源收益達到20億元,國土資源對經濟發展的支持率、保障率、貢獻率明顯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