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人事部黨組結合實際,不斷強化學習貫徹《幹部作用條例》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切實把條例的各項規定落實到工作中去,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水平有了顯著提高。
健全制度 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範化建設
人事部堅持在嚴格執行制度、構建內部制度體系上下功夫,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始終沿著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運行。
人事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尹蔚民介紹説:“根據《幹部任用條例》要求,我們健全了內部制度。先後制定了司處級幹部任職公示辦法、任職試用期辦法、競爭上崗辦法、司處級幹部交流辦法、挂職鍛鍊實施辦法等多個單項制度。在此基礎上,兩次修訂《機關人事管理辦法》,形成了比較系統的幹部選拔任用制度體系,使幹部管理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都有章可循,避免了用人方面的隨意性。”
人事部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始終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把握任職條件,嚴格履行規定程序,認真落實民主監督措施。部領導帶頭執行制度,主要領導率先垂范,從不點名、不暗示人選,不搞臨時動議。在對幹部進行考察時,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全面考察了解幹部的德才素質和工作表現,不走過場。在決定幹部任用時,堅持會前充分醞釀、會上集體討論決定。
擴大民主 保證選人用人質量
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不斷擴大民主,是條例的一條鮮明主線。人事部始終堅持把群眾公認作為基本要求,積極引入競爭機制,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切實保障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把群眾公認作為選人用人的基本要求。人事部黨組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堅持把民主推薦、民主測評作為選拔任用幹部的必經程序,強調不簡化民主推薦程序,不縮小民主測評範圍。在醞釀幹部的過程中,通過個別談話方式,多方面、多角度聽取意見,全面衡量、反復比較、慎重決策。凡是多數群眾不認可的,不予提拔使用。
把競爭上崗作為選拔任用幹部的重要方式。近年來,共組織了17次競爭上崗,任用了50名副司級行政領導幹部和88名部機關的處級領導幹部,佔到司級和處級領導幹部的95%以上。工作中注意抓好三個方面:首先是制度化。部機關和事業單位副司級行政領導職務以及部機關處級領導職務出現空缺時,都通過競爭上崗産生。其次是規範化。嚴格按照制定方案、動員部署、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部領導醞釀、黨組會審議、公示等步驟進行。第三是注重實效。堅持以考能力為重點,不斷提高筆試、面試試題的科學化水平。筆試、面試與民主測評三個環節按照4:3:3的比例進行定量比較,根據分值從高到低分步遴選,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實行定性比較,重點考察群眾公認程度、工作實績和人品等。
把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作為選好用好幹部的重要保證。堅持實行考察預告制、任職公示制和試用期制。在競爭上崗工作中,職位、任職條件、程序、辦法、過程、結果一律公開。對於群眾反映的問題,逐項了解核實,認真進行處理,給予明確答覆。同時,在司處級幹部選拔任用時都書面徵求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多一層關口,多一層保障。
突出重點 著力抓好司級幹部的選拔任用
司級幹部是人事部的中堅力量,擔負著承上啟下的重要職責。人事部在司級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選拔任用上下功夫,選好配強司級領導班子,形成了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中層領導幹部集體。
人事部制定了加強司級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意見,尤其是在“一把手”的選用上,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實行“先主持、後任用”的做法,對於德才表現較好、擬提拔使用的副司級幹部先放到一個單位主持一段時間工作,經考察認為比較成熟時再任職,保證了選人用人質量。
注意把司級幹部的選拔任用和培養鍛鍊結合起來,建立了一支素質和結構都比較好的正司級後備幹部隊伍。堅持經常性的理論教育,把中心組學習範圍擴大到司級幹部;加大部內交流力度,安排司級幹部到不同崗位任職,進一步提高業務能力;選派優秀的司級幹部到地方挂職鍛鍊,對於執行援藏、援疆、扶貧任務的幹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
堅持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結合,重點抓好年度考核。在年度考核中,每一位司級幹部都要在本單位全體人員會上述職,分管副部長參加並進行點評;通過個別談話、組織民主測評等方式,對司級班子和司級幹部逐個進行全面考核。強化對司級“一把手”的管理,對退休和輪崗的司級“一把手”實行離任審計,加強財務審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