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30日召開全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會議,確定了自治區首次實施崗位設置中的具體問題。自此,自治區全面啟動已獲批准的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暫行辦法》,把過去的職務等級工資制變為崗位績效工資制,成為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會議認為,當前,自治區事業單位改革進入了整體配套、分類推進的新階段。下一步,自治區將抓好四個重點: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度,規範管理;全面實施崗位設置管理制度,用崗位管理代替身份管理;全面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杜絕和查處違反政策規定擅自進人行為;加快人事法制建設。
《暫行辦法》主要包括崗位類別、崗位等級、崗位結構比例、崗位設置核準、崗位設置管理體制等,體現以下特點:堅持重在基本制度的確立(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對每個類別崗位確定了通用的崗位等級);堅持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相配套(不同類別、不同等級的崗位與崗位工資一一對應,崗位設置、崗位聘用與工資待遇緊密結合);堅持與現行政策規定相銜接(管理崗位1至10級,依次分別對應現行的省部級正職到辦事員10個級別;專業技術崗位13個等級,是在現行專業技術職務框架內劃分的;工勤技能崗位中技術工5個等級與現行的工人技術等級相一致);堅持統一規範與分級分類管理相結合等。
實施範圍,除經批准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外,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單位均納入實施範圍,使用事業單位編制的社會團體參照執行。
關於“雙肩挑”問題,《暫行辦法》規定,事業單位人員不得同時在兩類崗位上任職,確需兼職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審批“雙肩挑”時,確定主要任職崗位,按主要任職崗位確定工資。(記者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