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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學生兒童大病醫保進入集中辦理參保登記階段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0日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

    從9月1日起,北京市學生兒童開始享受大病醫保待遇,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基金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第一次及以後住院的起付標準均為65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個人和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按比例分擔。其中: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70%,個人負擔30%。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基金累計支付的最高限額為17萬元。從現在開始到9月底,全市進入集中辦理參保登記階段。

    市勞動保障局醫保處處長蔣繼元表示,只要在9月30日(最後期限)前繳費參保9月1日至繳費前産生的符合大病醫保範圍內的相關醫療費用都“認賬”只要憑藉原始醫療單據即可事後報銷。

    8月30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市教委聯合召開學生兒童大病醫保動員會,全市120多萬名中小學和托幼機構的學生兒童將於開學後的一個月內完成參保的信息錄入和繳費手續。

    據市教委副主任杜松彭介紹,日前,市勞動保障局、市教委、市財政局和市發展改革委已聯合下發文件,授權學生兒童醫保收費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學校將負責採集學生的基本信息並代收50元參保費用。9月1日開學後,學校和托幼機構將集中採集學生兒童基本信息併為其辦理參保,其中,托幼機構是指經教育行政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託兒所、幼兒園。

    市勞動保障局醫保處處長蔣繼元還表示,學生兒童登記參保信息錄入後,從托幼機構到小學、小升初、上大學等升學時,只要都在北京,將不用再重新辦理登記參保手續。對於具有北京市非農業戶籍在外省市就讀的學生,沒有享受當地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可由學校開具就讀和無醫療保險證明,到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具有北京市非農業戶籍且年齡在22周歲以下的高考復讀生,可持當年參加高考的准考證和復讀學校開具的就讀證明,到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從9月1日起到“綠本”(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手冊)下發前的這段“空白”時間,如果學生因大病住院,需要先自己墊付相關費用,出院後可攜帶相關票據,到戶口所在地的社保所以手工方式按規定報銷。

    與商業保險不同,即使參保人員參保繳費前已經住院或者進行特殊病種門診治療,也可以參保,只要在參保前把醫療費用結清就可以,其後的醫療費用將由“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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