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費卡、電費卡、煤氣卡、城市交通卡……眾多的非金融性集成電路卡今後有望合併。力促一卡多用的《山東省信息化促進條例(草案)》,21日提請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該條例草案對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電費卡等予以規範,今後發行這些卡必須經過省信息化主管部門許可,而不能由各部門、各地方自行製作、發行。
據不完全統計,山東省已有面向社會發行各類集成電路卡的單位超過1萬家,全省集成電路卡發卡總量突破2億張,其中各類電信卡發行總量超過1億張,銀行卡發放量超過3000萬張,在電子商務、電子政務等方面發行非金融性集成電路卡約10萬張。這些非金融性集成電路卡包括水費卡、工商卡、稅務繳費卡、機構代碼卡等,涉及公共事業繳費、文教衛生、商業、餐飲等多個領域。
省信息産業廳廳長孫志恒説,山東省在集成電路卡特別是非金融性集成電路卡的發行和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混亂現象:一是非金融性集成電路卡的發行缺乏統一規劃和管理,各部門、各地方各自為政,自行製作、自行發卡、自成體系、互不通用,給人民群眾使用帶來諸多不便;二是多部門發卡,基本信息重復採集,重復建設,且兼容性差,投資週期長,不符合“統一標準,一卡多用”的原則,影響了信息資源的共享,造成了資源的浪費。三是發行價格核定原則不統一,收費行為不規範,且重復發卡,增加了社會負擔。他認為,有必要建立非金融性集成電路卡的發行許可制度,對其發行進行監控,推進一卡多用。
條例草案對非金融性集成電路卡的發行許可及許可條件作出規定,“面向社會發行的非金融性集成電路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具有明確的業務需求;具有保障發卡的資金來源;具備為持有人提供服務的使用環境和系統;具有與業務相適應的管理技術人員及必要的管理制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條例草案規定需要發行許可的非金融性集成電路卡不包括銀行卡、身份證、電信SIM卡和其他應由國家金卡辦審批發行的集成電路卡。另外,設定的這項行政許可也並非要求所有單位發行非金融性集成電路卡都要進行許可,只有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提供經營性公共服務的行業和具有壟斷性質的企業發行非金融性集成電路卡的,才需要許可。條例草案將發卡許可機關統一規定為省信息化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