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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辦公廳在重慶召開全國公安督辦工作座談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26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9月22日至23日,公安部辦公廳在重慶市召開全國公安督辦工作座談會,回顧總結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督辦工作的情況,深入分析當前公安督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督辦工作的具體措施,並對全國公安督辦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孫永波出席會議並講話。

    孫永波指出,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領導同志要從事關公安事業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督辦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堅持把督辦工作置於公安工作全局之中來謀劃,作為推動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重要措施來研究,作為改進公安機關領導作風和工作作風的重要手段來統籌,作為確保政令、警令暢通的重要途徑來部署,努力做到在制定決策時就研究落實問題,在部署工作時就著手督辦工作,既要成為督辦工作的謀劃者、指揮者,又要成為督辦工作的參與者、實踐者。

    孫永波要求,加強和改進督辦工作,必須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進一步找出、找準督辦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在更高的起點上謀劃督辦工作,在更高的水平上推動督辦工作,用更高的標準檢驗督辦工作。要突出重點,緊緊圍繞部黨委重大決策、重要部署開展督辦,全力推動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要盯住難點,緊緊圍繞公安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開展督辦,推動解決長期困擾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體制性、機制性和保障性問題;要抓住熱點,緊緊圍繞群眾關心、領導關注的突出問題開展督辦,切實解決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孫永波強調,開創公安督辦工作的新局面,其決定性的因素在於必須造就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實的督辦隊伍。廣大督辦工作人員要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不斷提高組織協調水平和文字表達能力,努力培養務實、踏實、紮實的工作作風。

    會上,廣東、山東、北京、遼寧、河南、寧夏、重慶等地公安廳局辦公室負責同志介紹了本地區開展公安督辦工作的經驗和做法。

加強公安督辦工作推動決策部署落實

    全國公安督辦工作座談會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公安督辦工作的一次重要會議。會議回顧總結了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督辦工作的情況,分析了當前督辦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督辦工作進行了部署。

    高度重視督辦工作,並把督辦工作作為推動各項工作貫徹落實的有效抓手,是本屆部黨委極為鮮明的特點。近年來,無論是貫徹落實中央《決定》和“二十公”精神,還是開展“大討論”、“大練兵”、“大接訪”和“三基”工程建設;無論是頒布實施“五條禁令”、“四個堅決”,還是開展“打黑除惡”、命案偵破等嚴打整治專項鬥爭,部黨委都始終堅持把決策部署與督辦落實同部署、同檢查,並且每當決策部署作出後,都隨即採取跟進措施,適時展開自上而下、形式多樣的督促、檢查活動,有針對性地發現和解決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力地推動了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從總體上看,當前各項公安工作措施的貫徹落實力度進一步加大,領導同志的工作作風有了明顯轉變,但是,必須看到,對督辦工作重視不夠、各項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執行力不強仍然是各級公安機關普遍存在的一個薄弱環節。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直接影響了部黨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而且助長了一些公安機關形式主義之風,制約了公安機關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已經成為嚴重影響公安事業進一步發展的一大“頑症”。

    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領導同志要從事關公安事業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督辦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堅持把督辦工作置於公安工作全局之中來謀劃,作為推動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重要措施來研究,作為改進公安機關領導作風和工作作風的重要手段來統籌,作為確保政令、警令暢通的重要途徑來部署,努力做到在制定決策時就研究落實問題,在部署工作時就著手督辦工作,既要成為督辦工作的謀劃者、指揮者,又要成為督辦工作的參與者、實踐者。

    加強和改進公安督辦工作,要建立健全督辦工作的考核評價制度、獎懲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把督辦工作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作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使用幹部的重要依據。要積極適應國際國內形勢的發展變化對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戰,精心把握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課題、新期待,以與時俱進的精神審視督辦工作,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加強和改進督辦工作,力爭通過強有力的督促、檢查,真正把部黨委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各項重大決策轉化為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扎紮實實的實際行動,確保各項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位。

    加強和改進督辦工作,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進一步找出、找準督辦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在更高的起點上謀劃督辦工作,在更高的水平上推動督辦工作,用更高的標準檢驗督辦工作。要突出重點,緊緊圍繞部黨委重大決策、重要部署開展督辦,全力推動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要盯住難點,緊緊圍繞公安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開展督辦,推動解決長期困擾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體制性、機制性和保障性問題;要抓住熱點,緊緊圍繞群眾關心、領導關注的突出問題開展督辦,切實解決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加強和改進公安督辦工作,要進一步加強督辦隊伍建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實的督辦隊伍。廣大從事督辦工作的同志要善於從政治上觀察問題、處理事務,善於見微知著、以小見大,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要善於統籌謀劃,善於整合資源,善於通達權變,善於起草文稿,不斷提高組織協調水平和文字表達能力;要始終堅持求真務實、務求實效,努力培養務實、踏實、紮實的工作作風,力爭使每一項工作都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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