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財政廳、農業廳、商務廳、工商局、質監局聯合發文,要求全省各地區相關部門切實做好“十一”長假期間全省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工作。
保證節日商品的供應,要組織好相關商品的採購和調運,增加節日期間重要商品的市場投放,確保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適時動用生豬活體儲備和凍肉儲備,滿足群眾節日消費的需要。加強産銷銜接,組織好糧油、肉禽蛋奶、蔬菜、食糖等重要商品的調運。
各地要嚴格控制出臺政府提價措施,今年內原則上不再出臺新的政府提價措施。凡屬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嚴禁越權定價或擅自提價。屬於地方政府管理權限內的價格,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必須報經國家發改委批准;嚴格執行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對可能引起價格異常波動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預警預報。完善各項價格應急預案,發現重要商品價格異常波動和脫銷,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防止事態蔓延,確保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加大監管力度,切實防止注水肉、病死豬肉及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副食品進入市場,確保群眾節日消費安全。組織開展節日專項價格檢查,充分發揮“12358”價格舉報電話的作用,確保24小時全天候暢通。同時,各地要根據豬肉等副食品價格上漲情況,儘快落實提高低保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發放臨時補貼等措施,切實安排好低收入群體生活。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保障大中專院校食堂副食品供應,穩定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切實做好大中專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正常學習和生活。(作者:曉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