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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期房交易市場存在三大風險不容忽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9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目前國內房地産業火爆,少數不法開發商借機通過違規操作攫取不當利益,其中利用期房交易牟利是重要手段之一。

    期房交易市場存在以下風險:一是某些房地産商沒有開發資格,卻以集資聯建的名義進行變相開發,在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的條件下,違規進行商品房預售,僅憑一紙合同進行房屋交易,而這種合同事實上沒有法律效力,一旦出現問題,購房者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二是買賣集資聯建期房投資少、利潤高,且無須交納有關的稅費,吸引眾多炒房者入市逐利。炒房者在沒有任何證件和手續的情況下多次倒賣,使最後購房者的風險逐漸加大。由於房屋産權轉移以變更登記為必要條件,若其中一個環節出現問題,最後購房者將蒙受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三是由於部分房地産仲介從業人員文化水平較低,不了解房地産交易相關法律知識,可能出現手續不全、簽訂的購房合同不規範等問題,加之沒有對房源的真實性和可交易性、房屋出讓人的身份等予以核實,甚至為了多賺取仲介費鼓動炒房者違規炒房,進一步放大了購房者的風險。

    為有效防範風險,群眾在購房時要著重了解所欲購買期房是否具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所欲購買期房是否存在合同糾紛或存在抵押按揭,房屋出讓人的身份是否屬實等情況。此外,簽訂房屋交易合同之前,最好先熟悉房地産交易基本知識或諮詢專業人員,交易完成後要收好房屋交易合同和相關的付款憑證;如果是多次轉手的期房,在與出讓人簽訂房屋交易合同後,還應同房地産開發商簽訂合同,避免房地産開發商以不知情為由不承認房屋交易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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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部有關負責人:進一步落實禁止期房轉讓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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