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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鐵錘在國務院11·8事故調查組成立會上的講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4日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趙鐵錘在國務院貴州省畢節地區納雍縣群力煤礦
"11.8"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調查組成立會議上的講話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局長 趙鐵錘

2007年11月12日

同志們:

    11月8日13時45分,貴州省畢節地區納雍縣陽長鎮聶家寨群力煤礦發生一起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當班入井86人,事故造成35人死亡,7人受傷(其中2人重傷)。這起事故傷亡慘重、損失巨大,在社會上造成惡劣的影響。我們的心情非常沉痛。首先,我代表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向遇難礦工表示沉痛的哀悼,向遇難者家屬表示深切的慰問!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華建敏國務委員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們要採取得力措施,全力搶救被困礦工,嚴防次生事故發生。我們遵照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批示精神,認真開展工作。目前,搶險救援工作已基本結束,具備了開展事故調查的條件。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今天正式成立國務院貴州省畢節地區納雍縣群力煤礦"11.8"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調查組。調查組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監察部、全國總工會和貴州省人民政府組成,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事故調查工作,並聘請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協助查明事故原因。

    剛才,登瑩同志宣讀了調查組名單,畢節地區行署彙報了"11.8"事故的有關情況。常濤、佑武、書文同志都講了很好的意見;國強省長還要作重要講話。希望同志們認真貫徹落實。

    下面,我講四個方面意見。

    一、關於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事故發生後,貴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石宗源書記立即做出批示,省長林樹森和副省長孫國強率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迅速趕到事故現場,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全力科學組織搶救。畢節地委、行署及納雍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同志也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這次搶險救援工作反應迅速、組織有力、科學施救、進展順利,有以幾個方面特點:

    一是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反應迅速、組織有力。接到事故報告後,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的主要負責同志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立即啟動救援預案,成立搶險救援指揮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全力進行搶險。

    二是科學施救,得力有效。經全力搶救,截至11月11日3時, 35名遇難礦工遺體已全部找到,搶險救援工作基本結束,並保證了搶險救護人員的安全,沒有發生次生事故,充分證明搶險救援工作指揮得力,科學有效。

    三是搶險隊伍過硬、盡職盡責。一方有難八方支援,水城礦業集團、六枝工礦集團立即調集9個小隊、80名指戰人員參加搶救,水城礦業集團中嶺煤礦有組織、成建制調集人員支持,保證了搶險工作的順利開展。參加搶險的人員,克服困難,不怕疲勞,晝夜奮戰,表現出了頑強的戰鬥精神。

    四是各方面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在搶險救援指揮部的組織領導下,參與搶險的廣大救護隊員、公安幹警、醫護人員和後勤保障人員等,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保證了搶險救援工作的有序進行。

    此外,在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畢節地委、行署,納雍縣委、縣政府積極開展善後等工作;新聞媒體對這起事故進行了客觀公正的報道。借此機會,我代表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對大家所付出的辛勤勞動表示衷心感謝!

    二、關於群力煤礦"11.8"事故暴露的突出問題

    近年來,貴州省委、省政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産方針,進一步加大煤礦安全生産工作力度,深化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煤礦安全生産形勢總體穩定、趨於好轉;畢節地區也作了大量工作,煤礦安全生産形勢也逐步好轉。但煤礦安全生産工作仍然存在著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特別是"11.8"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在舉國上下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之時,造成嚴重影響,教訓極其深刻。反映出煤礦企業隱患排查不到位,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監督管理有差距。

    關於"11.8"事故發生的原因等相關情況,事故調查組還要調查認定。我們初步分析認為,"該礦2採區中部臨時水倉違規掘進放炮時誘導煤與瓦斯突出,造成事故發生"。並暴露出許多突出問題。

    一是該礦隱患排查不到位。

    2006年10月24日,該礦曾發生過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但事故發生後既沒有向有關部門報告,也不採取措施進行排查和治理。

    違反《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在沒有形成完善的生産和通風系統的情況下,採用剃頭下山開採,佈置回採工作面進行生産。

    礦井通風系統不完善,通風設施不健全,只設置一道風門,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在發生突出後瓦斯逆流,波及全礦。

    二是安全責任不落實。

    該礦2006年雖建立了瓦斯抽放系統,不但沒有進行抽放,反而拆掉了抽放系統,嚴重違反瓦斯治理的"十二字"方針;2007年元月雖成立了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機構,但沒有開展工作,更沒有採取"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在掘進時既無預測預報,也無防突措施,既不進行效果檢驗,也無個體防護措施。

    臨時水倉施工無設計,且處在斷層附近,是瓦斯的積聚區或煤與瓦斯突出嚴重危險區,但該礦卻沒有採取瓦斯抽放、檢測等相關措施。事故就是在補建臨時水倉過程中發生的。

    礦井至今沒有經過審批的瓦斯等級鑒定。

    三是監督管理有差距。

    畢節地區行署、納雍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監督管理、隱患排查上還存在薄弱環節,認識不到位,重點不突出,排查不全面、治理不徹底。縣有關部門10月29日對該礦進行檢查時,未發現該礦存在的重大隱患。

    地方政府派駐該礦的駐礦特派員不懂煤礦專業,不能有效進行監督,形同虛設,起不到安全監管的作用。

    以上分析只是初步的,但也充分表明,這是一起責任事故,是一起可以避免的事故。

    三、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推動煤礦安全工作

    這起事故教訓慘痛,令人深思,發人深省。希望畢節地區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按照總書記的要求,提高思想認識,堅持安全發展,落實主體責任,深化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深化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切實加大煤礦安全工作力度,防範重特大事故的再次發生。為此,提出六點要求:

    一是進一步提高認識,落實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今年是我黨發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意義的一年,舉世矚目的黨的十七大剛剛閉幕。希望畢節地區各級領導幹部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安全生産形勢的嚴峻性,充分認識煤礦安全生産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充分認識煤礦安全生産的極端重要性,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産、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係,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認真查找工作漏洞,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是落實煤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各煤礦企業要認真吸取這起事故教訓,井下施工要按規定設計並報批,合理佈置井下工作面,建立落實採掘工程設計審批責任制和各種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認真排查治理瓦斯、水害、火災、頂板等事故隱患,責任到人,重大隱患要及時報告,確保安全生産。

    三是加強煤礦企業"一通三防"管理。煤礦企業要完善井下通風系統,加強局部通風管理,保證作業地點有足夠的風量。凡發生過煤與瓦斯突出的礦井,一律按規定認定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已出現瓦斯動力現象的,一律按突出礦井管理,並報告主管部門;按突出礦井管理的必須建立健全防突機構、充實人員、落實責任,嚴格落實"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

    四是深化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要認真貫徹"先抽後採、監測監控、以風定産"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嚴格瓦斯等級鑒定,落實瓦斯治理措施,畢節地區對存在事故隱患的礦井要立即進行整頓治理,逐一檢查、逐一驗收,具備安全條件,方可恢復生産。要加快礦井關閉進度,已經公告關閉的礦井要立即實施關閉,並按照關閉標準關實、關死。對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和不符合煤炭産業政策的煤礦要堅決關閉。

    五是深化隱患排查治理,認真做好"回頭看"再檢查工作。下一步各地方和煤礦企業要認真按照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重點要立足於排查治理大隱患、防範遏制大事故。對所有重大事故隱患要逐條做到"五落實",即: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的落實。嚴重威脅安全生産的,要果斷停産停業、限期整改;個別整改無望又嚴重危及生産的,要堅決退出或關閉。要把煤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作為一項長期工作,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六是依法加大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力度。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針對煤礦的重點問題、重點環節,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依法對煤礦安全實施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和定期監察,嚴格執行監察計劃,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生産行為。對不認真、不負責、不排查、不治理的,要從嚴追究責任,同時要向地方人民政府通報。

    四、關於事故調查工作

    今天調查組已經正式成立,事故調查組要立即開展工作。調查組的主要職責是,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質及直接經濟損失,分清責任,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的處理建議和防範措施,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組要按照職責,認真開展工作。同時,要求接受調查的有關人員端正態度,正確認識,全力配合。為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認真開展好事故調查工作。我們要本著對黨和人民負責、對國務院負責、對社會負責、對遇難者家屬負責的精神,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按照國務院領導的批示精神,在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地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按照《生産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要求,抓緊工作,加快進度。

    二是堅持實事求是原則,突出調查重點。一要查清事故的原因、性質、地點;二要查清企業隱患排查情況,三要查清企業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四要查清監督管理情況等。調查組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客觀公正。提交的調查報告要經得起歷史、科學的檢驗和社會監督。

    三是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要水落石出,事故教訓要刻骨銘心,事故處理要切膚之痛,事故的整改要落實到位。真正做到:事故的原因查不清楚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是要堅持統一協調原則。這次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和貴州省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同志組成,並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參加事故調查,調查組是一個整體,希望大家要講政治、顧大局。既要分工負責,又要團結協作,共同完成好這次調查任務。

    五是嚴守工作紀律,做到廉潔自律。關於事故發生的原因、性質等問題,在事故調查尚未結束時,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對外發表意見,調查組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紀律、保守秘密。在調查期間,調查組全體成員要嚴格遵守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做到廉潔自律,嚴格要求。

    最後再強調一下,畢節地區和納雍縣要正確處理好事故調查與事故善後工作的關係,在配合國務院調查組工作的同時,要繼續搞好事故善後、社會穩定工作。

    同志們,我們一定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安全發展,把安全生産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領導,強化責任,狠抓落實,深化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為實現全國安全生産形勢繼續穩定好轉作出努力。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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