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減輕企事業單位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負擔,天津市要著手清理整頓有關收費項目。
清理整頓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這次取消或停收的收費項目,涉及一級收費項目10項,二級和三級收費項目9項,具體包括:地稅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公安部門收取的治安管理證件費、車輛通行證費、暫住證工本費、藍印戶口簿工本費、機動車年檢費、駕駛員轉籍變更檔案管理費、機動車移動證工本費、車輛轉籍過戶變更管理費、備案登記工本費,環保部門收取的機動車排放污染監測證、合格證工本費,教育部門收取的教師資格認定費、教師資格證書工本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收取的外來人員和天津市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證工本費,衛生部門收取的出生保健卡工本費、出生醫學證工本費、醫師註冊費和護士註冊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
這次調整的收費項目,涉及一級收費項目1項,二級收費項目15項。一是新設收費項目3項,包括:人事部門收取的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費、註冊環保工程師和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費、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費;二是由政府性基金轉為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2項,包括:建設部門收取的住宅氣源發展費、煤氣增容費;三是由經營性收費轉為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4項,包括:建設部門收取的供熱工程建設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收取的勞動人事關係檔案保管費,教育部門收取的劍橋少兒英語等級考試考務費,檔案管理部門(各級檔案館)收取的利用檔案費;四是歸併收費項目7項,包括:園林部門收取的綠化補償費、臨時佔有綠地費、樹木賠償費、樹木代植費、綠化閒置費、綠化設施補償費和綠地賠(補)償費,按照市政府文件規定統一歸併為樹木賠償和補償費。
這次降低收費標準的收費項目,涉及一級收費項目1項,二級收費項目2項。一是將公安部門收取的機動車駕駛員IC卡工本費,由每證50元調整為20元;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有關規定,對房管部門收取的房屋所有權登記費中的非住宅所有權登記費,由目前的按定率收取,改為按件徵收。具體收費標準,待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後,由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重新核定;三是對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收取的組織機構代碼費分別由108元調整為70元,由148元(含IC卡)調整為90元。
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
天津市要全面實行收費目錄管理制度,每年由市財政、物價部門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清理核定,通過報紙、網絡等媒體定期公佈收費目錄並向社會免費發放,以進一步規範執收執罰部門的收費和罰款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建立收費審批聽證制度,設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必須進行充分論證後報市人民政府審批。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全面推行“票款分離”和“罰繳分離”。
清理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服務性收費
由天津市物價局、市財政局牽頭,組織各有關部門,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重點是未經批准、無合法收費依據,自立收費項目和自定收費標準的;違反自願有償服務原則,利用行政權力設置前置條件,強制服務,強制收費的;明令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繼續收取的;將行政職能分解,委託給所屬學會、協會和仲介組織收費的;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將應由政府部門組織的培訓委託給學會、協會和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變相收費、強制收費的;社會和群眾反映較多,收費標準過高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嚴格禁止亂收費對依法設立的收費項目予以保留,但收費部門不得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對經批准保留的收費項目嚴格實行分類管理,對於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納入預算和財政專戶管理;對於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一律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繳納相關稅收;對於無合法收費依據、國家明令取消或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設立的收費項目,一律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