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4日,我國受理的國內外專利申請總量突破400萬件,達到4,002,103件。我國專利法自1985年開始實施到2000年年初,用近15年的時間使專利申請總量達到第一個100萬件,第二個100萬件則歷時4年2個月,爾後再用2年3個月完成第三個100萬件,而此次僅用1年6個月即獲得專利申請總量的第四個100萬件。
與前三個100萬件相比,第四個100萬件除增長迅速外,還呈現出以下兩方面的主要特點:
一是發明申請國內比例迅速增長。在前三個100萬件中,發明申請的國內比重分別為47.8%、50.7%和53.4%,而在第四個100萬件中,國內比重達到了60.8%。在我國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中,國內發明申請增幅明顯高於國外,以2006年為例,國內發明申請同比增長30.8%,高出國外同期約20個百分點。
二是職務申請比例穩步提高。在前三個100萬件中,職務申請所佔比例分別為41.8%、49.5%和52.4%,而在第四個100萬件中,職務申請所佔比例達到了53.9%。這一變化的主要動力來自於國內職務申請比例的升高。在前三個100萬件中,國內職務申請佔國內申請的比例分別為31.3%、39.0%和41.2%,而在第四個100萬中,這一比例達到了45.6%,且國內發明申請中的職務申請比例更是達到了68.9%。
我國專利申請在繼續保持快速增長的情況下,三種專利類型以及申請人類型發生了結構性變化,表明我國自主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水平不斷提高,專利制度在激勵發明創造、推動技術創新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全社會知識産權意識明顯提高,企業作為創新主體的地位得到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