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信部信[2003]142號)、《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評定條件(試行)》(信計資[2004]010號)、《關於在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評審中設立臨時資質的通知》(信計資[2004]011號)和《關於2007年度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臨時資質換證工作安排的通知》(信計資[2007]1號)的規定和要求,2007年信息産業部繼續開展了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的審批和備案工作,具體情況統計如下:
一、組織了2次專家評審會,有13家監理單位通過審批,獲得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部臨時資質;組織了9次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地方臨時資質備案,有37家監理單位通過了備案,獲得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地方臨時資質。
二、組織了2次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部臨時資質換證審批,有15家部臨時監理單位通過了換證審批;組織了7次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地方臨時資質換證備案,有30家地方臨時監理單位通過了換證備案。
截至目前共有203家單位獲得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其中部臨時資質55家,地方臨時資質148家,覆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