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財政部下發《關於進一步支持做好抗災救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要求,充分認識當前雨雪冰凍災情的嚴重性和支持做好抗災救災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的精神和部署上來,根據當前南方雨雪冰凍災害的新形勢、新情況,結合財政工作實際,在前一階段已經採取相關政策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千方百計支持做好抗災救災工作。
《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估計大範圍低溫、雨雪、冰凍等罕見災害的形勢,切實從思想上、行動上做好應對嚴峻形勢的準備,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提前考慮可能出現的各種困難和問題,把財政應對措施考慮得更加細緻週全。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突出重點,狠抓落實。要層層建立責任制,及時解決抗災救災過程中的突出問題,確保支持抗災救災工作的各項財政政策和資金落到實處。
《通知》指出,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跟蹤災情最新進展情況,充分發揮各方面積極性,多渠道籌集資金,建立抗災救災投入的保障機制,進一步加大對受災地區的支持力度,急事急辦、特事特辦。要採取有效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將企業基本養老金調標資金等涉及群眾基本生活的資金在春節前發放到群眾手中,幫助五保戶、低保對象、優撫對象等困難群眾解決基本生活問題。對因災生活確有困難群眾,要給予必要的生活救助。要認真檢查已經出臺的各項財政政策落實情況,促進增加市場供應,特別是要促進一些涉及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要、價格上漲較快的商品供應。要統籌考慮安排資金,積極支持受災地區及時開展農業生産自救工作,儘快恢復農業生産,增加農産品供應,減輕因災損失。
《通知》強調,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支持抗災救災的各項財政政策執行的監督力度,尤其是要加強涉及受災群眾切身利益的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確保財政資金有效、安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