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務要聞>> 地方政務
 
重慶探索集中機制 實現土地集約化和産業規模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3日   來源:重慶市人民政府

    重慶在堅持農村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不變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專業合作社採取轉包、租賃、合作入股等其他農民認可的方式,承接經營農村撂荒土地、無勞力種植的承包地和承接農民進城落戶後的土地,實現土地的集約化經營和産業的規模化生産,探索農村土地向“主導産業集中、向特色産業集中、向專業合作社集中”,形成土地規模經營的長效機制。今年,重慶專業合作社將實現新增流轉土地50萬畝,土地規模經營度佔全市規模經營的60%以上,以力求在全市合作經濟工作中仍然佔領主導的引領作用。

    一要探索依法實現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有效機制。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承包土地不能撂荒,對撂荒一年以上的土地,應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法收歸村集體所有。這條規定,該市將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規範要求進行,形成把撂荒的土地先由鄉鎮依法收歸村集體後,再承包給專業合作社的流轉機制。

    二要探索以合作化方式實現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有效機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該市將按照合作制的原則,探索以承包土地及其附作物作價入股專業合作社的辦法,使撂荒土地的農民與專業合作社成為利益共同體,形成農村土地向專業合作社集中的流轉機制。

    三要探索以産業為導向實現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有效機制。各區縣供銷社要按照各地區域經濟發展的佈局和自然資源的不同,緊緊圍繞蔬菜、柑橘、中藥材、生豬、竹木等主導産業,引導專業合作社按照區域農業特色實行土地的合理流轉,從而實現規模化生産,産業化發展,提高勞動生産率。 

 
 
 相關鏈結
· 重慶市要求提高土地和礦産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 國土資源部召集專家學者熱議《土地調查條例》
· 《土地調查條例》解讀:保證土地調查數據真實準確
· 《土地調查條例》解讀:政府要對土地調查成果質量負總責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