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加大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安排近5億元資金用於實施新的獎、助學金制度,比上年增加3億元,受益學生26萬人。這標誌著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已經在內蒙古開始建立。
此次的獎助學金制度改革,既擴大了資助面,又提高了資助強度,而且注重改善教育結構,在使更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到必要幫助的同時,鼓勵學生學習國家最需要的專業或接受職業教育。
據了解,國家獎學金享受面、勵志獎學金和助學金資助面分別為高校在校生的0.3%、3%和28%,獎勵和資助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8000元、5000元和2000元;中等職業學校農村牧區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前兩年可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資助面達到90%。獎助學金按8:2比例由中央和地方分擔。為減輕盟市、旗縣市區的支出壓力,確保地方分擔經費的落實,自治區直屬院校獎助學金全部由自治區本級財政承擔,盟市所屬院校獎助學金由自治區與盟市各分擔50%。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還積極推動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的落實,將每年應承擔的助學貸款風險補償資金和財政貼息資金及時足額安排預算,確保貸款足額發放,保證每一個大學生都不因貧困而失學。2008年,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加大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安排近5億元資金用於實施新的獎、助學金制度,比上年增加3億元,受益學生26萬人。這標誌著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已經在內蒙古開始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