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購物袋的過量使用及回收處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嚴重的能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特別是超薄塑料購物袋容易破損,大多被隨意丟棄,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根據國務院通知,從2008年6月1日起,將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産、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並在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
距全面禁止超薄塑料袋生産使用還有3個月的時間,吉林省質監部門對長春市部分大型商場、超市的塑料購物袋進行了前期檢查。檢查人員先後來到長春國貿商場、卓展購物中心地下超市等購物場所,對塑料購物袋的厚度進行了專業檢測。檢查中發現,這些大型商場所使用的塑料袋基本符合有關規定。而記者走訪長春市幾家中小型蔬菜副食市場發現,大量不符合規定的超薄塑料袋仍在使用。
省質監局負責人表示,吉林省將繼續加大宣傳監管引導的力度,對6月1日後違規繼續生産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的,或不按規定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産品標誌的,以及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相應給予責令停止生産、沒收違法生産的産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處罰。
調查中還發現,大多數消費者和零售業主對於超薄塑料袋的危害及6月1日將執行的新規定知之甚少。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籃子,重復使用耐用型購物袋,減少使用塑料袋,提高廣大消費者的節約、環保意識,還需有關部門和全社會做出更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