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王新培向媒體介紹了內地與港澳專業人士資格互認及考試合作進展情況。
“內地與港澳專業人士資格互認”是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自2003年9月相關工作啟動以來,內地與港澳在建築、會計等領域的資格互認和專業資格考試合作工作進展順利。
——建築領域,2003年11月以來,內地與香港陸續在房地産估價師(香港稱“産業測量師”)、建築師、結構工程師、規劃師、造價工程師(香港稱“工料測量師”)、監理工程師(香港稱“建築測量師”)等6個專業領域簽署了資格互認協議,開展了13次人員互認工作,其中內地1064名專業人士、香港973名專業人士通過互認取得對方相應的專業資格。很多香港專業人士和機構已在內地開展業務。
——會計領域,2004年8月,財政部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豁免協議,對已通過當地註冊會計師考試的人員在申請對方考試時,相互豁免“財務成本管理”和“審計”兩個考試科目。目前共有38名香港會計師和127名內地註冊會計師分別辦理了免試手續。此外,1994—2007年,約有8200人次的港澳居民報名參加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其中取得全科合格證的人數累計為134人。
——證券領域,2003年12月,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與證券及期貨人員資格有關的安排》。截至2007年底,內地共舉行了4次認可香港證券類專業資格的考試和6次認可香港期貨類專業資格的考試,香港分別有98人和9人取得了內地證券類從業資格和期貨類從業資格。
——醫療領域,CEPA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永久居民參加內地臨床、中醫、口腔類別的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發給醫生《醫師資格證書》。截至2007年底,共有420名港澳永久居民參加考試,其中248人通過考試並獲得《醫師資格證書》。
——法律領域,2004—2007年,港澳共有1301人次(香港1152人次,澳門149人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其中44人(香港41人,澳門3人)通過。
——保險領域,2004年12月,內地與香港簽署了保險合作協議,內地允許香港居民參加內地保險仲介人員考試。2008年1月,內地在香港設立了保險仲介考試考點,香港居民可以直接在香港考試。
——信息技術領域,根據CEPA有關承諾,內地已允許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對港澳居民開放,並在港澳地區設立了考點。截至2007年底,港澳共有53人(香港32人,澳門21人)報名參加考試,其中32人(香港20人,澳門12人)通過。
——專利代理領域,為落實CEPA有關承諾,國家知識産權局于2004年4月發佈了《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安排》,港澳居民可在港澳報名,在深圳考試。2004—2007年(其中2005年未舉行考試),港澳共有110人次參加了考試,其中8人通過考試,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
繼續推進兩地專業人士資格互認工作是落實CEPA、促進內地與港澳經貿交流的一個重要任務,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努力推動各個領域的互認工作取得積極進展,進一步加強兩地專業人士的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