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審計署舉辦了2008年低溫雨雪冰凍專項救災資金審計培訓班,現場審計工作將於4月全面展開。為確保今年冰雪災害救災款物審計的順利開展,審計署已向海南、貴州等19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審計廳(局)及京津冀等7個特派員辦事處下發了《關於加強對2008年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專項救災資金和物資審計監督的通知》,要求各地及時調整部署,集中力量完成好這項審計任務,促進救災工作的落實。
今年一、二月份,我國南方地區先後出現4次大範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災情發生後,從中央到受災地區的各級人民政府先後撥出大量財政專款和保障物資用於救災,一些國內外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也紛紛捐款捐物。為確保有關資金、物資的嚴格管理和規範使用,國務院要求對其加強審計監督。
為做好這項工作,審計署要求各單位儘快組織審計力量,對2008年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專項救災資金、物資及災後恢復重建中央支持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揭示資金和物資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促進有關部門和地區健全、完善救災款物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果。
此次審計範圍主要是因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各級政府財政投入和接受捐贈的專項救災及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和物資的分配、撥付、使用和管理情況,以及中央對災後恢復重建中央支持政策落實情況。審計對象主要是各級政府接收、分配、發放、使用和管理專項救災和物資的相關部門、組織和社會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