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中央提出的三年內完成大中型和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的目標,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按照國務院領導指示要求,近日,水利部與33個有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簽署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責任書,截至目前,簽署工作已全部完成。
責任書明確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負總責,水利部指導、督促、配合各地做好相關工作,責任書還明確了各地三年內完成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目標任務和項目數量。另外,在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中央投資和地方配套資金的落實和使用管理,各項前期工作,“三項制度”落實,工程質量與安全、工程進度與驗收,以及水庫管理體制改革等方面明確了水利部和省級人民政府(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相關責任。
責任書要求各地按照隸屬關係和分級管理的原則,逐庫落實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和建設管理責任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三年內如期完成建設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