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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今年高校招生更"陽光"政策與辦法將適當調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5日   來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與往年相比,正確填報高考志願將更顯其重要。這不僅是因為湖南省今年高校招生政策及辦法作出了適當調整,更因為高招的一切都將“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湖南省4月14日召開了2008年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會議。副省長郭開朗出席會議作重要講話。湖南省教育廳廳長張放平等領導參加會議。

    深入實施高招“陽光工程”

    郭開朗在會議上要求,切實加強高校招生和招生計劃的管理,全力做好招生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繼續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切實加強招考隊伍建設,繼續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他強調,要繼續實施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繼續健全和完善各種招生制度與措施,優化招生工作環境。

    張放平代表省教育廳就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進行部署。

    招生計劃一次性安排到位

    今年教育部下達湖南省地方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27.45萬人,比2007年增加了2.35萬人,增長9.36%,高於全國平均水平4個多百分點。其中,本科12.1萬人,比上年增加1.2萬人,增長11%;高職(專科)15.35萬人,比上年增加1.15萬人,增長8.1%。另外,教育部下達湖南省五年制高職計劃限額7700人。

    今年將改變往年招生期間追加投放量、由學校組織生源的做法。今年將參考近兩年的報道率數據,根據各校的實際按一定的比例,在計劃公佈後、招生錄取前將投放量一次性下達到學校和考試院,與正常招生計劃一同執行,但不作為補錄依據。

    定向招生及補錄等政策調整

    今年的部分招生政策及辦法作了適當調整,主要包括:定向就業招生計劃的錄取政策作出相應調整,今年不再對省屬高等院校安排定向計劃;明確高職專科院校特殊專業按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在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錄不滿額時可適當降分,最大降分幅度不超過30分,新生入學後不得轉學和轉入其它專業學習;按照教育部統一規定,本科層次錄取結束後不安排補錄,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辦理本科層次的錄取手續;專科層次補錄前,考生須重新填報志願,錄取時嚴格按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投檔;調整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辦法;進一步完善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明確了規範高水平運動員和體育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的措施。

    這些政策及辦法的調整,將從源頭上更利於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推進。

    “高校教職工子女適當降分”取消

    從今年起,全省高校所有招生計劃和招生錄取期間追加的非特殊招生形式的計劃,一律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指名錄取任何考生。除特殊形式的招生外,各類計劃必須在同批次錄取結束前完成;所有中央部委院校和外省高校追加的招生計劃,均須由省教育廳計劃處備案並執行。同時,為維護教育公正與公平,取消了在以往錄取過程中形成的“高校教職工子女可適當降分”的不成文規定。

    另外,從2008年起,任何學校一律不得超計劃體制外招生,凡體制外自行招收的新生,一律不予學籍電子註冊和今後的學歷證書電子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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