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察部發出通知要求嚴肅紀律保證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中央紀委監察部5月13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和部署,把抗震救災作為當前最緊迫的任務,積極投身抗震救災工作,認真履行職責,嚴肅紀律,保證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為奪取抗震救災鬥爭的勝利作出應有貢獻。
通知指出,5月12日14時28分,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縣發生7.8級強烈地震。災害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儘快搶救傷員,確保災區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溫家寶總理隨即趕赴地震災區,現場指揮抗震救災工作。12日晚,胡錦濤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聽取地震災情彙報,全面部署抗震救災工作。各有關部門也緊急行動起來,採取有效措施,盡最大努力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通知指出,這次抗震救災工作時間特別緊迫,責任特別重大,任務特別艱巨。有關地區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要按照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對人民生命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深入到災情最嚴重的地方去,全力做好被困群眾和受傷群眾的救治等工作,及時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每一個受災群眾。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大力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積極為受災地區和群眾捐款捐物,特別是要做好對災區困難群眾的慰問、幫扶工作,切實幫助受災地區群眾儘快渡過難關。
通知要求,要加強對中央關於抗震救災各項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要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按照中央和各級黨委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和落實責任制,確保抗震救災各項工作紮實進行。要加強對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能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儘快恢復災區的通路、通電、通信和供水,為抗震救災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強調,要嚴格執行紀律,保證抗震救災工作科學、有序、統一進行。要督促各級領導幹部切實履行抗震救災領導責任,對那些敷衍塞責、玩忽職守、推諉扯皮、失職瀆職、臨危退縮的領導幹部,要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要加強對抗震救災撥付資金和捐助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的檢查,切實保證救災資金、物資用於受災群眾,一經發現有貪污、私分、截留、挪用的,要從嚴處理,對觸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對那些散佈謠言、干擾破壞抗震救災的行為,要堅決依紀依法嚴肅處理。(鐘紀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