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5月12日晚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海關採取6項措施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這六項措施是:一、各海關單位要加強應急處置工作,加強24小時專人值班、關領導帶班制度。成都、重慶、蘭州、西安海關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抗震救災工作。二、各海關單位要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抗震救災工作。三、為進境的救災物資和載運救災物資的運輸工具提供通關便利,加速驗放,設立專門的抗災物資報關窗口,實行24小時通關服務。對進境的救災物資,可憑民政部、國家地震局及省級部門出具的證明先予登記放行,後補辦手續,盡最大努力使救災物資及時運抵災區。四、對進出境的救災、醫療隊及專家,以及隨身攜帶的救護醫療設備給予通關便利並快速驗放。五、各海關單位要認真做好宣傳與維護穩定工作。六、各關要加強信息報告制度,保證震區救災工作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