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國家郵政局向全國郵政系統下發局監[2008]21號,《關於取消郵袋、給據郵件條碼簽等産品生産監製的通知》。通知指出,郵政政企分開後,國家郵政局對郵政行業標準進行了清理劃分,印發了《國家郵政局關於廢止241項郵政行業標準的通知》(國郵發[2007]174號),廢止了郵袋、給據郵件條碼簽、國內郵件袋牌、郵袋封扎帶、雙孔鉛志、郵袋封扎繩等241項郵政行業標準。根據《郵政用品用具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國家郵政局決定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取消對郵袋、給據郵件條碼簽、國內郵件袋牌、郵袋封扎帶、雙孔鉛志、郵袋封扎繩的生産監製管理。郵政運營企業可根據相應的企業標準或技術規範自行選購該6類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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