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聯合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全面清理稅款過渡賬戶,嚴禁各地違規開立稅款過渡賬戶。據了解,這是國家稅務總局落實審計意見的一項重要措施。
2007年底,審計署在徵稅成本審計調查中發現,一些地方的地稅部門存在違規設立稅款過渡戶等問題。審計署向國務院反映後,國務院領導非常重視,要求國家稅務總局整改。
按照國務院領導要求和審計意見,國家稅務總局立即採取措施,認真落實整改:一是今年4月23日下發通知,要求全國稅務系統5月底前對稅款過渡賬戶進行全面清理;二是與財政部聯合向稅務、財政系統下發了關於嚴禁違規開立稅款過渡賬戶的通知,重申了稅款賬戶管理有關規定;三是著手研究和完善有關制度。
目前,稅務部門正在積極整改審計反映的問題,違規設立的賬戶中,除了在現行制度下無法直接繳庫需要暫時保留的以外,其餘都已撤銷。